主題:課程發展委員會
(一)充分考量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等相關因素, 結合全體教師和社區資源, 發展學校本位課程,並審慎規劃全校總體課程方案。 (二)審查各年級各學習領域課程實施計畫, 其內容包括:「學年/學期學習目標、單元活動主題、 相對應能力指標、時數、備註」等項目 (三)於每學年開學前一個月, 擬妥本學年度「學校總體課程計畫」,並呈報教育局備查。 (四)決定各年級各學習領域之學習節數和彈性學習節數。 (五)決定各年級應開設之選修課程。 (六)審查教師自編之教科用書。 (七)審查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之課程設計與實施。 (八)訂定九年一貫課程教科書選用辦法。 (九)規劃學校本位教師專業成長進修計畫。 (十)實施課程與教學評鑑,並進行學習評鑑。 (十一)其它有關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