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課程發展委員會
課程發展委員會之功能與任務 一、審議全校總體課程計畫與課程結構 (一) 決定各年級各學習領域學習節數。 (二) 各年級選修課程的內容與節數。 (三) 審查彈性節數、綜合活動領域中學校本位課程及班級本位課程之規劃情形。 (四) 審查自編、選用教材及主題教學的可行性。 二、規劃學校本位課程之發展方向及藍圖 (一)擬定學校本位課程大綱及年段性,關鍵性基本能力。 (二)審查學校本位課程計畫和節數分配。 (三)集思廣益提供達成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策略。 三、學習領域課程小組 (一) 配合年級課程研擬學習領域之課程計畫,包括: 1、各學習領域教學進度之擬定。 2、主題教學活動之規劃與設計。 3、各學習領域內或領域間之統整方式。 4、教學活動與教學評量之設計方針 (二) 研發或自編各領域教材。 (三) 擔任學年或教學群課程研發之諮詢。 (四) 研擬各學習領域之課程評鑑計畫。課程評鑑辦法另訂之。 (五) 定期召開領域小組會議,進行專業對話、教學經驗分享。 (六) 參加領域課程之相關研習,並分享研習心得。 四、負責課程發展之評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