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議價協商
下列敘述何者不符合集體決策中議價協商型的特質? (A)兩個以上權威者的妥協過程→「符合」集體決策中「議價協商型」的「特質」。 ~解析 : 「討價還價型」=.「議價協商型」 ( bargaining ) : 它是一種「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權力」或「權威者」,互相「調整」其至少部分上是不一致的目標,以制定一項彼此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之「行動方案」的「過程」。簡言之,「討價還價型」涉及「協商」、「取捨讓步」及「妥協」的「行為」。 (B)憲法實務造成議價協商的必要→「符合」集體決策中「議價協商型」的「特質」。 ~解析 : 「討價還價決策型」=.「議價協商型」的「實施」具有「二項重要因素」: (1) 在「社會多元主義」內進行,即「社會」中應有各種至少是「部分自主性」的「團體」,如「工會」、「商會」、「農會」、「漁會」、「環保團體」、「專業性社團」、「運動社團」及「民權團體」等。 (2)「憲法實務」造成「討價還價」= 「議價協商」的「必要」: 例如「美國」的「三權分立」、「制衡理論」及「我國」的「五權憲法制」,造成以「討價還價方式」達到「決策」的「必要」。 (C)滾木立法(logrolling)為常見的形式之→「符合」集體決策中「議價協商型」的「特質」。 ~解析 : 「討價還價」=.「議價協商」最常見的「形式」有三 : (1)「滾木法」( logrolling ) :「民意代表」相互「支持」對「個人有利」的「法案」。 (2)「副報償法」 ( side payments ) :「允諾」若獲「支持法案」,「未來」將給予「其他方面」的「好處」。 (3)「妥協法」: 基於「半條麵包較全無為佳」的概念,「相互讓步」,「折衷妥協」。 (D)設法說服對方相信本身觀點的正確性與價值→「不符合」集體決策中「議價協商型」的「特質」。[ 應該是→「符合」集體決策中「說服型」的「特質」才對喔 ! ] ~解析 : 「說服型」 ( persuasion ) : 它是一種設法「說服他人」相信其「觀點正確」或其「立場」具「高度價值」,而變成他人之「觀點」或「立場」的「作法」。例如,法庭審判時,檢察官的陳述及辯論,就在設法使法官了解其「立場」並「說服」法官相信其「立場」的「正確性」,而判被告必要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