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財務行政的目的
根據張潤書的見解,其認為「財務行政」的「目的」有下列五項 : 一、「財政收入」的「目的」: 語云 :「財政」為「庶政」之「母」→「政府」的「各項施政」皆須獲取「財政收入」的「支持」,否則「難以順利推展」。 二、「經濟繁榮」的「目的」: 「政府」的「財政收支」不祇是在供「公務上」的「應用」,而且更進一步促使「國家資源」作「最有效」的「利用」,以「發展經濟」→「製造更多」的「財富」,「培養稅源」,「充裕國力」。 三、「行政控制」的「目的」: 為了「防止」政府「濫用公帑」或「對人民橫徵暴斂」,在「財務行政」中對政府「金錢」的「收入」與「支出」都「規定」了「非常詳盡」的「手續」,可以「防止」公務員「假公濟私」或「中飽私囊」,同時也可藉此「督促」政府的「責任」,使之「不敢疏忽怠慢」→ 在「行政上」起碼也能達成「消極」的「控制作用」。 四、「行政效率」的「目的」: 「財務行政」所強調的原在於「以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效果」,一塊錢當一塊錢用,不敢有絲毫的「浪費」,除了這種「狹義」的「效率觀念」以外,「財務行政」還可以「便利」各種「行政措施」,使「政府」 的「行政計劃」得以「百分之百」的「實現」,這便是「行政效率」→「最廣義」的「解釋」與「發揮」。 五、「社會政策」的「目的」: 希望透過「財政行政」的「運用」,使「社會財富」的「分配」臻於「公平合理」→ 以達成「社會福利均享」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