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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路權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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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路權分離時看見以下新聞: 自行車路權有效分離- Yahoo!奇摩新聞作者: 【記者張淑珠/台中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10月25日 上午12:18 市議員何敏誠、黃馨慧昨(二十四)日在交通地政業務質詢時關心自行車路權;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針對慢車、機車與自行車的定位,交通部正研擬修法,最重要的是工程面要做到路權有效分離,並積極宣導自行車騎乘規範,以降低事故。 何敏誠說,台中市的自行車禍發生率去年受傷人數一千四百零二人,比台北市多出一千人,居五都之冠,市府宣稱台中自行車道長達二六二公里,但許多地方沒有安全標示,有些道路隨便畫條虛線就算自行車道,還有騎士與車爭道,他建議市府應規劃安全標示,並獨立分隔自行車道,讓車友暢通無阻。 黃馨慧則說,有時候自行車禍是車友不遵守交通規則,像是突然衝出道路,反而要機車、汽車駕駛者負較多責任。 林艮泰說,自行車禍許多肇事原因是未依規定讓車、未依號誌行駛,關鍵在於用路者的倫理及法律定位,有關自行車的交通事故時,交通局會跟交通部密切保持溝通,希望讓事故鑑定能儘速標準制度化。   依新聞內容判斷 路權分離應該是指擁有專用路權 與其他的交通工具的路權分離 這樣來看所有的選項似乎都能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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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自行車路權有效分離路權分離應該是指擁有專用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