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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遺贈人之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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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試題:33 甲於遺囑中載明將其土地無償借給其好友乙使用,但並未書明期限,則乙得使用該土地之期限為何? (A)乙取得所有權毋須返還(B)十年(C)十五年(D)終身   以遺產之使用、收益為遺贈,而遺囑未定返還期限,並不能依遺贈之性質 定其期限者,以受遺贈人之終身為其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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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以受遺贈人之終身為其期限終身返還期限遺囑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