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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郵購買賣.訪問買賣.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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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 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 之買賣。 (2)訪問買賣: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所為之 買賣。 (3)分期付款:指買賣契約約定消費者支付頭期款,餘款分期支付,而企業經營者於收受 頭期款時,交付標的物予消費者之交易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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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分期付款
、
訪問買賣
、
支付頭期款
、
未經邀約
、
未能檢視商品
、
郵購
、
郵購買賣
、
頭期款
、
餘款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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