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主題:非營利組織=第三部門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相較於政府與企業,一般多稱非營利組織為什麼? (A) 第一部門 (B) 第二部門 (C) 第三部門 (D) 第四部門   ~解析 : 一、「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或又稱為「志願部門」(Voluntary sector),是一「社會學」與「經濟學」名詞,意指在「第一部門」(Public sector,或稱為「公部門」)與「第二部門」( Private Sector,或稱為「私部門」)之外,既「非政府單位」、又「非一般民營企業」的「事業單位」之「總稱」。 ※ 所以「第三部門」的「失靈」,又可被稱之為:「 志願失靈」。   二、「一般常見」的「第三部門」如下 : (一)「社團法人」; (二)「財團法人」; (三)「基金會」; (四)「非政府組織」(NGO); (五)「非營利組織」(NPO)等。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