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高級中學學生輔導辦法三級輔導
第 6 條 輔導工作應視學生身心狀況,施予下列三種層級之輔導: 一、發展性輔導:針對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進行一般性之輔導。 二、介入性輔導:針對適應困難或瀕臨行為偏差學生進行專業輔導與諮商 。 三、矯治性輔導:針對嚴重適應困難或行為偏差學生進行諮商或轉介,並 配合轉介後身心復健之輔導。 第 7 條 發展性輔導內容如下: 一、實施新生始業輔導,增進學生之生活適應能力。 二、協助學生瞭解高級中學之教育目標,並認清各學科之學習目標、學習 內容及選課方式與原則。 三、實施各項輔導活動,增進學生解決問題之能力並建立健康之價值觀與 人生觀。 四、提供相關活動與課程,輔導學生規劃生涯藍圖,增進生涯發展知能。 五、輔導學生培養良好之學習態度、習慣與方法。 六、協助學生適應團體生活,建立良好人際關係,培養適應社會之能力。 七、參考評量結果、運用生涯資訊,進行選課輔導。 八、培養學生主動蒐集資料、運用資訊之能力。 九、輔導特殊才能之學生。 一○ 實施學生升學、就業及延續輔導。 一一、其他相關發展性輔導事項。 第 8 條 介入性輔導內容如下: 一、進行生涯未定向學生之生涯諮商。 二 協助適應困難學生轉換學習環境。 三、提供學習困難學生之學習輔導。 四、提供行為偏差或適應困難學生之心理諮商。 五、熟悉校園危機處理小組之運作方式,以減低危機事件對學校及師生之 傷害。 六、其他相關介入性輔導事項。 第 9 條 矯治性輔導內容如下: 一、提供長期中輟生之延續輔導與生涯諮商。 二、實施行為偏差或嚴重適應困難學生之學習輔導。 三、對行為偏差或嚴重適應困難學生進行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 四、配合社區資源與精神醫療機構,實施精神疾病學生之轉介與延續輔導 。..
關鍵字:
三級輔導、
介入性輔導、
發展性輔導、
矯治性輔導、
高級中學學生輔導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