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107-2 專技普考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試題:3
關於試題:3 下列何種登記,應繳納登記費? (A)土地權利信託登記 (B)土地權利塗銷登記 (C)土地標示變更登記 (D)因土地重劃之變更登記 土§第 78 條左列登記,免繳納登記費:一、因土地重劃之變更登記。二、更正登記。三、消滅登記。四、塗銷登記。五、更名登記。六、住址變更登記。七、標示變更登記。八、限制登記。土§第 78 條 免繳納登記費僅變更、更名,為注釋變更。所有權與登記人未做移轉登記,所以不需繳登記費。換言之,信託因委託而有受託人,受託人須繳委託費。解釋:委託人應將信託財 產交由受託人管理或處分,故在動產上,應完成「交付」之行為,在不動產上,應完成「登記」 之行為,始得稱為有效之信託。委託人 → 受託人 甲 A 地 信託 乙 ↓ 原因證明文件 1.信託契約 2.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