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主題:Barnard權威接受論--接受權威的條件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下列何者不是巴納德(Chester I. Barnard)權威接受論中影響受命者接受權威與否的條件: (A)受命者對命令的瞭解程度 (B)命令是否合於組織目標 (C)受命者是否具備執行命令的能力 (D)權威符合下令者的利益 ANS : (D) ~解析 : 一、巴納德 ( Barnard ) 這位曾任美國「紐澤西貝爾電話公司」( New Jersey Bell Telephone Company ) 總裁多年的管理學家,對於管理問題有獨到的見解。 二、巴納德 ( Barnard ) 一反過去科學管理專家們所慣用的法則,而從機關人員的心理及行為方面去研究。但是有一點和泰勒 ( Taylor ) 不一樣,就是巴納德 ( Barnard ) 是從組織高層來研究。 三、巴納德 ( Barnard ) 曾在1937年11月及12月應聘於「波士頓」的「羅威爾學院」( Lowell Institute in Boston ) 發表了八次演講,並於1938年出版其名著《主管人員的功能》。 四、巴納德 ( Barnard ) 的「主要理念」之一 →「權威接受論」: (一)權威不在發令者,而是在被命令者,即依被命令者接受或同意程度大小而定。 (二) 巴納德 ( Barnard ) 認為每個人均有所謂的「無利害區」,只有將命令落在無利害區才能被接受。其條件如下 : 1. 受命者「瞭解」。 2.「符合」組織「目標」。 3.「不違背」受命者「利益」。 4. 受命者「有能力執行」。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