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Gardner多元智能理論
加德納認為過去對智力的定義過於狹窄,未能正確反映一個人的真實能力。他認為,人的智力應該是一個量度他的解題能力(ability to solve problems)的指標。根據這個定義,他在《心智的架構》(Frames of Mind, Gardner, 1983)這本書裡提出,人類的智能至少可以分成七個範疇(後來增加至八個): 語文 (Verbal/Linguistic) 邏輯 (Logical/Mathematical) 空間 (Visual/Spatial) 肢體運作 (Bodily/Kinesthetic) 音樂 (Musical/Rhythmic) 人際 (Inter-personal/Social) 內省 (Intra-personal/Introspective) 自然探索 (Naturalist,加德納在1999年補充)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4%9A%E5%85%83%E6%99%BA%E8%83%BD%E7%90%86%E8%AB%96
關鍵字:
Gardner、
Gardner多元智能理論、
加德納、
多元智能理論、
心智的架構、
真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