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結婚效力
38.下列情形何者非屬結婚得撤銷之事由: (A)違反法定結婚年齡之限制 (B)結婚時係在精神錯亂中者 (C)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 (D)結婚未經法定代理人之代理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五等下篇#4498 答案:D 難度:適中 統計:A(18),B(7),C(12),D(68),E(0) 個人化分析: A(1),B(0),C(0),D(0),E(0),疑問(0) 筆記:結婚之實質要件 最佳解! 葉玉琴 大二上 (2011/11/07 12:28):讚8人 結婚無效:1.不具法定形式要件2.近親結婚3.重婚 結婚得撤銷:1.違反年齡規定2.未成年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3.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結婚4.當事人一方不能人道不能治癒(過3年不得撤銷)5.精神錯亂中6.被詐欺脅迫
關鍵字:
不具法定形式要件、
近親結婚、
重婚、
不能人道不能治癒、
違反年齡規定、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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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婚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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