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犯罪競合
甲竊盜取得金飾之後,復持該物至當舖當賣。依據實務見解,僅論以甲成立竊盜罪。此種情形,屬於何種犯罪之競合? (A)想像競合 (B)法條競合 (C)實質競合 (D)與罰的後行為 ~解析: (D)與罰的後行為又稱為 不罰的後行為,之所以不罰是因為後行為是主行為「必然」的現象;甲竊盜取得金飾之後,復持該物至當舖當賣。依據實務見解,僅論以甲成立竊盜罪。是因為小偷偷了東西之後,必然會將偷來的東西加以處分,可能會送人、可能會賣掉或者是也有可能將它給扔掉....等等各種情形發生喔!所以處罰在前的竊盜罪即足已吸收伴隨在後的贓物罪。 所以答案就選擇 (D)與罰的後行為.喽! (A)想像競合:這是學理版的內容。而 鄉土版的內容就是: 比方說,某人打人一拳,因而 眼睛瘀青而眼鏡也破掉了! 這一個打人行為就同時觸犯了與,此時,找出重罪~出來代表處罰就好了! (B)法條競合:指這時,要找出最適合的法條。 比方說,刑法有專章; 但公務員犯了卻適用~~意即。 (C)實質競合:指!比方說,今天;明天;後天,強盜>, 那就構成三罪~~三罪併罰喽!
關鍵字:
一個犯罪行為,有多種法條追著他跑。、
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從一重處斷。、
實質競合、
想像競合、
數個犯罪行為, 構成數罪,數罪併罰。、
法條競合、
觸犯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