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個案紀錄撰寫
撰寫個案記錄的原則如下: 1.採用第三人稱撰寫 2.內容要簡潔扼要 3.採用事實或症狀取向 4.避免將重要他人的資料寫進去 5.適當的註明資料來源 個案記錄的管理: 1. 一般資料的保存年限通常是十年,重要的資料則永久保存。 2.平常,工作人員要養成當天的記錄當天撰寫完畢並歸檔的習慣。 3.工作人員也要盡量避免在個案出入的場所撰寫個案記錄,如果工作人員沒有自己的辦公桌,機構可以考慮在檔案室放置辦公桌,方便工作人員做個案記錄。 4.機構應有專人負責個案記錄的管理,通常由督導或組長擔任。 5.除非獲得督導或組長的同意,實習生、義工,以及不是個案的直接照顧者等,不應該接觸或閱讀個案記錄。 6.除非因為緊急需要,或獲得個案及質監護人的書面同意,工作人員不可以將個案的資料告訴別人。
關鍵字:
個案記錄、
十年、
當天撰寫完畢並歸檔、
第三人稱、
緊急需要、
避免在個案出入的場所撰寫個案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