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公職罷免法對政黨推薦候選人之保證金減半之規定違反平等原則,違憲
解釋字號 解釋公布日期 解釋爭點 解釋文 釋字第 340 號 (J.Y.Interpretation No. 340) 民國 83年2月25日 公職選罷法對政黨推薦候選人之保證金減半之規定違憲?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政黨推薦之區域、山胞候選人,其保證金減半繳納。但政黨撤回推薦者,應全額繳納」,無異使無政黨推薦之候選人,須繳納較高額之保證金,形成不合理之差別待遇,與憲法第七條之意旨有違,應不再適用。
關鍵字:
候選人、
使無政黨推薦、
保證金、
保證金減半、
政黨、
政黨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