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訴訟類型比較
課與義務訴訟==> 1.怠為處分之訴 要件~~~應作為而不作為 應為行政處分 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 <=簡單來說就是該給你卻不給你 你要叫他給你 2.拒絕申請之訴 要件~~~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 應為行政處分 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 <=意思和上面一樣 只是一個是你申請他該給你的東西他不給你 一個是他應該給你卻不給你 ●給付訴訟===> 要件: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 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 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 針對事實行為 <=簡單來說 你有請求權也就是你也有權利要求他作為......... 回到題目 人民依 "社會救助法" 申請生活扶助金被拒絕時 <=你是那個人民 依法 \'申請\' 某項你應該得到的權利 他卻不給你 就是 去打````課與義務訴訟 叫他給你 一般給付之訴:針對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公法上給付訴訟。 例如```你和行政機關簽行政契約```行政機關未依約履行`<==打給付訴訟
關鍵字:
怠為處分之訴、
拒絕申請之訴、
給付訴訟、
課與義務訴訟、
行政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