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足球-間接自由球判定
在以下情況下球證才判間接自由球: 1.球證認為是危險動作。 2.雖然屬合法碰撞,但球並不在搶奪範圍之內。 3.故意阻撓對方球員而球並不在搶奪範圍之內。 4.在禁區內侵犯守門員,而守門員當時亦沒有球在手。 5.守門員在禁區內接到球後6秒內都不將球開出。 6.守門員在禁區內將球放下地後再用手接回球。 7.守門員在禁區內用手接隊友的界外球。 8.守門員在禁區內浪費時間。 在以下情況下球證才判直接自由球: 1.踢或意圖踢對方球員。 2.絆倒對方球員。 3.跳向對方球員。 4.用粗爆或危險動作去碰撞對方球員。 5.從後去碰撞對方球員。 6.擊打或意圖擊打對方球員。 7.抓著對方球員。 8.推對方球員。 9.用手或手臂觸球。 10.向對方吐口水。
關鍵字:
合法碰撞、
球證、
間接自由球、
危險動作、
守門員、
搶奪範圍、
故意阻撓、
界外球、
直接自由球、
禁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