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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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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試題: 52 國楨因意外不幸身亡,家中遺有妻子、父母、祖母和未成年的弟弟一人。國楨生前未留遺囑,依照民法的規定,其遺產應如何分配? (A) 由妻子單獨繼承 (B) 由妻子和父母共同繼承 (C) 由妻子、父母和弟弟共同繼承 (D) 由妻子、父母、祖母和弟弟共同繼承 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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