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主物與從物之區分
首先來看兩者的定義 主物:具有主要而獨立效用之物 從物: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 簡單地說,兩者區別實益在於是否有構造上的獨立性以及經濟使用上的獨立性。 構造上獨立性 ↗是:主從物 -→ 經濟使用獨立性 ↗是:主物 ↘否:從物 ↘否:主物的成分或附屬物 把選項套進去就知道囉!! (A)汽車與備胎(B)眼鏡與鏡盒(C)電視及遙控器(D)汽車與引擎 (A)汽車與備胎 汽車:具有主要而獨立效用之物,為主物 備胎: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為從物 故有主物與從物的關係 反面思考:汽車沒有備胎一樣能行駛(汽車為主要而獨立效用之物) 而備胎讓汽車不用擔心破輪的問題(備胎非主物之成分而為常助主物效用之物) (B)眼鏡與鏡盒 眼鏡:具有主要而獨立效用之物,為主物 鏡盒: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為從物 故有主物與從物的關係 反面思考:眼鏡沒有眼鏡盒一樣能戴(眼鏡為主要而獨立效用之物) 而眼鏡盒讓眼鏡能安全乾淨地貯存(眼鏡盒非主物之成分而為常助主物效用之物) (C)電視及遙控器 電視:具有主要而獨立效用之物,為主物 遙控器: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為從物 故有主物與從物的關係 反面思考:電視沒有遙控器一樣能欣賞(電視為主要而獨立效用之物) 而遙控器讓電視轉台、調整音量等更為方便(遙控器非主物之成分而為常助主物效用之物) (D)汽車與引擎 至於汽車與引擎則與上述主從物的情況不同 汽車沒有引擎就不能跑 而光有引擎對滿足民眾的運輸需求方面也沒有意義 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引擎沒有構造上的獨立性,屬於汽車的成分,而不符合從物的定義 故汽車與引擎不是主從物的關係 至於其他的例子如汽車的烤漆、滑鼠的滾輪、電風扇的扇葉……等等,都屬於主物的成分而不是主從物的關係 這樣有比較清楚了嗎…^^
關鍵字:
主物、
從物、
同屬一人所有、
常助主物、
構造上的獨立性、
經濟使用上的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