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線上筆記
公職◆地方自治
社區發展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
課程與筆記
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編輯筆記
主題:社區發展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村里機制在社區環境規劃中本應佔有重要的角色,加上村里長的民意基礎以及村里幹事的公務員舉材任用資格,照理說應是村里環境改造過程的最佳推動與參與者。 http://elpueblo.ancc.org.tw/p_61.php 依據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上該條文,社區發展工作根本上就缺乏具統整管理權 威的組織架構系統,因此也同時缺乏可以集中控管協調的法定權力,現存的協調 管理機制多為中央與地方政府單位,社區中僅存非公部門性質的社區發展協會。 協調工作為各級政府間的工作,且視情況需要而進行輔助性協調工作。至於社區 內整體事務之發起,決議與協調合作則無一套統整性制度規範保障。 其實我再看一次,發現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應該是由選舉產生,村里長也是由選舉產生,除非2次無人登記村里長候選人, 才由上級政府遴聘之,才有官派的可能. 所以只有村里幹事一定會是公務員(也是上級自治團體委派)..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關鍵字:
社區發展
、
社區發展協會
、
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
村里幹事
、
村里機制
、
村里長
、
無人登記村里長候選人
、
理事長
、
缺乏具統整管理權
、
自治團體委派
隨堂測驗(0題)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