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人本學習
參、以學生為中心教學法的重要原則 羅吉斯在《學習的自由》(Freedom to Learn)一書中,提出人本學習的重要原則如下: 一、人類具有學習的潛能,對於環境的好奇,會促進學習與發展。 二、教材必須在學生感到與自己的目的相關連時,才會產生有意義的學習。 三、凡是學習會威脅自我組織及自我知覺的改變時,會被拒絕學習。當外在威脅降低到最小程度時,才會被接受與同化,學習才能進步。 四、許多有意義的學習,是經由「實作」中獲得,而「錯誤」是學習歷程中必經的,只要檢討改進,就會有所得。 五、當學生能主動參與學習歷程時,學習才會進步。 <<六、自發性的學習,同時包含「智能」和「情意」的全人式學習,這種學習最持久也最廣博。>> 七、獨立性、創造力及自信心的增進,植基於自我批評和自我評價,他人的評鑑則是次要的。在自由的氣氛下,才能綻放創造的花朵。 <<八、最有用的社會化學習,是學習歷程的學習,經由不斷的經驗統整和自我改變,可以培養獨立自主、積極自律的人格。>>
關鍵字:
人本學習、
《學習的自由》、
主動參與、
以學生為中心、
學習的潛能、
羅吉斯、
羅杰斯、
自發性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