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競租行為
一、意義 1.傳統上,經濟租指那些供給固定且不能再生的資源,為了使用而付出的代價。近來經濟租被擴大使用,對於那些因為壟斷或管制而得到的利益,也可稱之為經濟租。 2.由G. Tullock提出「競租」理論,指經濟個體藉由「非生產性」之經濟行為,或取超額利潤。即,利益團體透過遊說、關說、賄賂而取得特權,犧牲他人利益以賺取自身超額利潤。 二﹑分析 1.競租會損害他人利益,且大於獲得的利益,使社會無謂損失增加 2.競租乃消費者剩餘移轉給生產者剩餘,亦即獨佔者從消費者強索之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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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