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預算制度--預備金、追加預算、特別預算
第一預備金:單位預算中, 百分之一為限, 由上級主管核定 第二預備金:總預算中, 其數額視財政情形決定之, 由行政院核準,事後提追加預算 Michael Chu 大三下 (2012/02/15 20:46):讚88人讚! 追加預算: (預算法第79條) 1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選項A 2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選項C 3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4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時 特別預算: (預算法第83條) 1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 2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3重大災變 4不定期或數年一次的重大政事。=>選項D 動支第二預備金之事由: (預算法第70條) 1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2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選項B 3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