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智力結構論(基爾福,Guildford)
智力結構論(基爾福,Guildford): ◎1950認為智力共分內容、運思與成果等三個層面,此三個層面又各自包含了不同因子。 1.在內容層面包括圖形、符號、語意與行為等四個小類型; 2.在運作層面包括了評價、聚歛性思考、擴散性思考、記憶與認知等五個小類型; 3.在成果層面包括了單位、類別、關係、系統、變換與推測等六個小類型。 因此,人類的智力結構乃形成以內容、運作與結果三向度所建構而成的立方體,此立方體再由上述各個小 類型分成4*5*6=120的小方塊。 ◎1977年在內容層面中新增聽覺一個小類型,因此將智力結構因子擴展成5*5*6=150個。 ◎1988年又將運作層面的記憶因子,再分成短期記憶與長期記憶,結果形成5*6*6=180個的智力結構 模型。
關鍵字:
內容、運思與成果、
內容層面、
單位、類別、關係、系統、變換與推測、
圖形、符號、語意與行為、
成果層面、
短期記憶、
聽覺、
評價、聚歛性思考、擴散性思考、記憶與認知、
運作層面、
長期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