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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測驗 - 110 年 - 110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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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1 甲受死亡宣告後,其在臺北市之 A、B 兩棟房屋,由配偶乙及子丙繼承。經依法為遺產分割,A 屋歸 乙所有,現仍登記在乙之名下,B 屋歸丙所有,丙將 B 房屋出賣予丁,得有價金新臺幣(下同)300 萬元,並花用其中之 200 萬元,剩餘 100 萬元,乙、丙、丁均屬善意。嗣後甲生存歸來,甲之死亡宣 告經法院撤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應返還 A 屋予甲,丁得取得 B 屋之所有權,丙應償還甲 300 萬元
(B)乙應返還 A 屋予甲,丁得取得 B 屋之所有權,丙應償還甲 100 萬元
(C)乙不須返還 A 屋予甲,丁亦不得取得 B 屋之所有權,丙仍應償還甲 300 萬元
(D)乙不須返還 A 屋予甲,丁亦不得取得 B 屋之所有權,丙仍應償還甲 100 萬元


2(B).
X


2 甲未經乙之授權,於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以乙之代理人名義與丙訂立買賣契約;甲於同年 9 月 15 日因受監護宣告而成為無行為能力人,乙於同年 9 月 20 日承認甲之無權代理行為。甲與丙所訂立 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
(A)無效
(B)效力未定
(C)有效,效力及於甲
(D)有效,效力及於乙


3(B).
X


3 受輔助宣告之甲,未經輔助人乙之允許,出賣並交付所有之汽車予丙後,甲收受丙給付新臺幣 20 萬 元價金之行為,其效力如何?
(A)有效
(B)效力未定
(C)無效
(D)得撤銷


4(B).
X


4 下列關於消滅時效之敘述,何者錯誤?
(A)商人甲出售商品予乙之價金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為 2 年
(B)丙承攬丁工程之新臺幣 200 萬元之報酬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為 2 年
(C)消費借貸之當事人戊與己,得以法律行為延長消滅時效之期間
(D)庚與辛間之借款返還請求權已罹於時效消滅,其效力及於利息請求權


5(B).

5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財團法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A)財團法人於登記前,應經主管機關許可
(B)以遺囑捐助者,仍應訂立捐助章程,並訂明法人目的及所捐助財產
(C)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D)財團法人對董事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與該董事負連帶賠償責任


6(B).
X


6 下列關於輔助宣告之敘述,何者正確?
(A)受輔助宣告之人雖有行為能力,但特定重要之行為,應經輔助人同意
(B)受輔助宣告之人辦理遺產繼承登記時,應經輔助人同意
(C)輔助人為受輔助宣告人之法定代理人
(D)對於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得為輔助宣告


7(B).
X


7 下列關於狹義無權代理之敘述,何者正確?
(A)相對人得主張本人應負授權人責任
(B)無代理權人所為之法律行為,相對人無論善意或惡意,在本人承認前,均得行使撤回權
(C)撤回係相對人阻止無權代理行為發生效力之意思表示
(D)無代理權人所為之代理行為無效


8(B).

8 甲為雜貨店老闆,僱用乙為員工處理店內一切事務,並同時授與代理權給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乙辭職,乙之代理權仍繼續存在,不受其基本法律關係消滅之影響
(B)甲在乙任職期間,得撤回乙之代理權,代理權之撤回為有相對人之單獨行為
(C)甲死亡後,代理權原則上不消滅
(D)代理權之授與,不得附條件


9(B).
X


9 下列關於民法法源之敘述,何者正確?
(A)依民法規定,判決為民法之法源,可作為各級法院裁判之依據
(B)事實上之習俗,為民法之法源
(C)依民法規定,行政規則得為民法之法源
(D)物權得依習慣法創設


10(B).
X


10 關於代理之效力與代理權之授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人向代理人為代理權之授與者,稱為內部授權
(B)間接代理為代理之一種類型
(C)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
(D)受監護宣告者於意識回復時,撤銷監護宣告前,所為代理權之授與行為,有效


11(B).
X


11 甲竊取乙市價新臺幣(下同)8,000 元之手機,並以高價 12,000 元出賣於丙。若乙欲向甲請求該 12,000 元,應以下列何種法律關係主張?
(A)不法管理
(B)不當得利
(C)侵權行為
(D)委任契約


12(B).

12 甲受 A 辱罵而懷恨在心,當日深夜毒死 A 之愛貓。乙誘拐 A 之 15 歲女兒,在外同居。丙散播謠言 毀損 A 之友人 B 之名譽,B 因而心情鬱悶在外喝酒。於返家途中,不慎落水死亡。丁與 A 暗戀多年 之戊結婚,A 大受打擊而精神崩潰。上述情形,A 得對何人請求非財產之損害賠償?
(A)甲
(B)乙
(C)丙
(D)丁


13(B).
X


13 甲於超市竊取乙錢包,將錢包內之新臺幣(下同)5000 元現鈔取走。丙打傷丁,丁住院期間由母親 戊看護,而丁並未實際支付看護費給戊。己不慎挖斷電力公司電纜導致庚營業損失 10 萬元。上述侵 害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下列何者不得依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請求?
(A)乙之錢包被甲竊走
(B)乙錢包內之 5000 元被甲取走
(C)庚之營業損失 10 萬元
(D)丁主張其受傷住院期間,母親戊之看護費


14( ).
X


14 甲搭乘計程車時,因計程車司機乙違規紅燈右轉而與逆向行駛之丙騎乘機車對撞,搭乘丙機車後座 之丁摔落路旁受傷,甲則因計程車與丙之機車對撞時,因緊急剎車而臉部撞到前座頭部靠墊而受傷。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與丙雙方對於損害之發生或擴大,均與有過失,故法院對乙計程車與丙機車因碰撞而生之損害, 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B)丁就其受傷得向乙請求損害賠償,但丙為丁之使用人,故就丁之損害,乙得主張適用與有過失之規定
(C)乙非甲之受僱人,故丁就其受傷之損害,不得向甲主張僱用人之損害賠償責任
(D)甲就其受傷得向丙請求損害賠償,但乙為甲之使用人,故就甲之損害,丙得主張適用與有過失之規定


15( ).
X


15 17 歲之甲經父母丙丁同意,受僱於戊,於其開設之火鍋店內,擔任服務人員。某日,甲一時疏忽, 將火鍋湯潑灑於客人庚,致其受傷送醫。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對庚負侵權行為責任
(B)戊對庚負債務不履行之責
(C)戊與甲對庚負連帶賠償責任
(D)丙丁與戊對庚各負三分之一賠償責任


16( ).
X


16 甲乙於民國 101 年(下同)7 月 15 日口頭訂立為期一年之租賃契約,約定甲於 8 月 1 日搬入甲向乙 承租之房屋,月租新臺幣(下同)1 萬元。11 月 13 日,一般型衛浴熱水設備故障,甲無法使用熱水 洗澡,甲向乙表示天冷請馬上修理,乙未為不修理表示。11 月 21 日,甲見乙一直未找人修理,再次 通知乙,請乙於 11 月底前修理完成。12 月繳交租金時,甲表示乙一直未修理熱水設備,請求減少 11、12 月租金。甲見乙遲不動手,於是 11 月底找人修繕,請人於 12 月 1 日安裝最新型熱水器 2 萬 元,及高級多噴頭按摩蓮蓬頭 1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訂立一年房屋租賃,依民法規定應以書面為之,不應僅是口頭約定,租賃契約無效
(B)甲早在 11 月 13 日通知乙修繕,並於 11 月 21 日再度通知乙應於 11 月底前修繕,乙仍不為修繕, 故甲之租金給付義務即為免除
(C)乙經甲一再通知修繕,仍不為修繕,致甲無法完全使用租賃物時,乙負修繕義務不履行之責任
(D) 12 月 1 日安裝之熱水與衛浴設備,係乙在 11 月底未履行修繕後,甲有權請人修繕,其全部費用 得由租金中扣除


17( ).
X


17 甲將房子 1 棟出租予乙,月租新臺幣 3 萬元,租期 3 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兩人得不親自書寫租賃契約之內容,而以書局所出售之租賃契約書,作為訂約之用
(B)若甲親自書寫租賃契約之內容,作為訂約之用,兩人並於契約書簽名時,該租賃契約之有效期間為 3年
(C)若乙親自書寫租賃契約之內容,作為訂約之用,兩人並於契約書蓋章代替簽名時,該租賃契約之有 效期間為 3 年
(D)甲乙以書局所出售之租賃契約書,作為訂約之用,兩人於契約書並未親自簽名或蓋章,僅以按指印 代替之,該租賃契約之有效期間為 3 年


18( ).
X


18 甲為出賣人,乙為買受人,經過多次看屋後,雙方於民國(下同)104 年 4 月 1 日訂立 A 屋買賣契 約,價金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約定 104 年 4 月 15 日交屋,並同時協同辦理 A 屋所有權移轉 登記。乙又於 104 年 4 月 13 日將其對甲之請求交屋及辦理登記之債權讓與丙,對價 1300 萬元,乙 丙間並無特別擔保之約定。不料甲在 104 年 4 月 10 日又將該屋賣給丁,價金 1200 萬元,並於 104 年 4 月 12 日辦理移轉登記給丁。丙出示乙丙契約,向甲請求移轉所有權並交付 A 屋。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甲乙、乙丙、甲丁間皆成立不動產之房屋買賣契約
(B)當甲不履行對丙之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義務時,丙得主張乙負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
(C)乙丙間之債權讓與契約有效
(D)因乙丙當初未通知甲,所以丙不得向甲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19( ).
X


19 關於租賃關係之終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致租賃物有修繕之必要時,經承租人定期催告後,出租人拒不修繕時,承 租人得終止租約
(B)定期租賃期限屆滿前,如承租人死亡時,承租人之繼承人得終止租約
(C)訂有期限之租約,雙方均不得約定終止
(D)不動產之出租人依法對承租人取得法定留置權時,承租人趁出租人不知而取去留置物時,出租人得 終止租約


20( ).
X


20 甲、乙訂立承攬契約,約定由畫家乙為甲繪製一幅肖像畫。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就報酬給付期限無特別約定時,應於乙完成該肖像畫後,始得請求約定之報酬
(B)於甲受領遲延期間,該畫毀損滅失之危險仍由乙承擔,惟甲負損害賠償責任
(C)若乙於肖像畫完成前過世,該承攬契約即為終止
(D)甲得隨時終止該承攬契約,惟須賠償乙因終止契約所生之損害


21( ).
X


21 下列何者原則上非屬民法所定委任關係之法定消滅事由?
(A)受刑之宣告
(B)死亡
(C)破產
(D)受監護宣告


22( ).
X


22 甲向乙承租 A 棟大樓作為經營商場之用,於甲裝潢過程中,因施工工人丙之重大過失引發火災,致 A 大樓部分燒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如不能繼續使用大樓,得向乙請求減少租金
(B)甲對工人丙之行為所引發之火災,應對乙負損害賠償責任
(C)因由工人丙之行為所引發之火災,甲對乙無庸負任何責任
(D)甲如不能繼續使用大樓,得向乙主張終止租約


23( ).
X


23 甲向乙承租 A 果園,約定租期 20 年,自西元(下同)2002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 租金新臺幣(下同)8 萬元,租約經公證。甲承租果園後,開始於 A 果園種植果樹,2006 年後果園 之果樹開始可以採收水果。2009 年乙因資金問題,向 B 銀行借款 500 萬元,並以 A 果園提供擔保設 定普通抵押權,乙應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返還 500 萬元借款,屆期乙無力償還,B 銀行實行抵押權, 並於 2018 年 1 月 15 日查封 A 果園。乙於 2017 年 10 月 31 日又將 A 果園賣給丙,並於 2017 年 11 月 3 日辦理移轉登記給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民法第 425 條第 1 項規定,丙因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成為出租人
(B) B 銀行將查封情事通知甲後,得向甲主張查封 A 果園後之租金
(C)從 2018 年起,B 銀行得向甲主張 A 果園之天然孳息收取權,甲不得拒絕,直到乙付清借款為止
(D)甲於查封前,由 A 果園所收取之天然孳息,不在抵押權之效力範圍內


24( ).
X


24 甲將其所有 A 地與乙訂立借名登記契約,並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乙。乙未經甲同意,將 A 地所有權移 轉登記於第三人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為借名人甲與出名人乙間之債權契約
(B)乙將 A 地移轉登記予丙之處分行為為無權處分,無論丙是否善意,均效力未定,應經借名人甲承 認,始生效力
(C)甲乙得隨時終止借名登記契約
(D)若甲係為躲避債權人強制執行,而與乙通謀虛偽訂立 A 地借名登記契約者,該借名登記契約無效


25( ).
X


25 甲在臺北工作,無法與其年老父母同住臺南。某日,甲回老家,發現鄰居乙剛好車子壞掉,甲表示願 意贈與其所有之 A 車於乙,並於交付 A 車後,乙應每天探視甲之父母,協助其購物、打掃住所等事 宜,乙欣然同意。惟甲並未依約將車交付乙,乙見甲並未實現當初承諾,而拒絕繼續探視甲之父母並 為其購物、打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間成立附負擔之贈與契約
(B)甲交付 A 車與乙探視甲之父母及購物打掃之義務有類似對價關係,所以甲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
(C)乙無先履行之義務,而應由甲先履行其贈與之承諾
(D)若甲交付該 A 車,甲在乙所負擔之限度內,負與出賣人同一擔保責任。於 A 車有重大瑕疵時,乙 得解除契約,拒絕履行其負擔


26( ).
X


26 下列關於善意取得之敘述,何者錯誤?
(A)受讓後,知悉讓與人無處分權時,仍得主張善意取得
(B)拾得遺失物,不得主張善意取得
(C)占有改定於受讓人受現實交付時,如為善意,得主張善意取得
(D)民法第 949 條規定盜贓物之回復請求權,不以占有人已為善意取得,始得請求


27( ).
X


27 民法關於共有物管理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共有物之管理,共有人未以契約約定時,應以共有人逾三分之二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之同 意行之
(B)共有物之簡易修繕、保存行為及改良行為,均得由各共有人單獨為之
(C)共有人間關於不動產共有物管理之約定,非經登記,不得對抗應有部分之受讓人
(D)共有人依民法規定之方法決定共有物之管理後,對共有人即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28( ).
X


28 甲為擔保對乙之新臺幣(下同)600 萬元債務,將自有 200 坪 A 地,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乙。嗣後,乙 將上述 600 萬元債權中之 200 萬元讓與丙,並即通知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抵押權之不可分性,丙取得 A 地 200 萬元之抵押權,依抵押權之從屬性,得對 A 地全部行使抵 押權
(B)依抵押權之從屬性,丙取得 A 地 200 萬元之抵押權,依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得對 A 地全部行使抵 押權
(C)依抵押權之不可分性,丙取得 A 地 200 萬元之抵押權,亦得對 A 地全部行使抵押權
(D)依抵押權之從屬性,丙取得 A 地 200 萬元之抵押權,亦得對 A 地全部行使抵押權


29( ).
X


29 抵押權人於聲請拍賣抵押物之情形,得於必要時,聲請併付拍賣抵押物以外之標的。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A)土地所有人甲先為乙設定有效期限 90 年之普通地上權,乙並於該筆土地上建有別墅一棟。其後, 甲又提供該筆土地為丙設定普通抵押權,則丙於強制執行程序中,得聲請法院將該別墅與土地併付 拍賣
(B)土地所有人甲於土地上建有房屋一棟以供自住,其後僅提供土地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則乙於強制 執行程序中,得聲請將該房屋併付拍賣,惟對於房屋之賣得價金,無優先受償權
(C)土地所有人甲先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其後再以該地為丙設定有效期限 90 年之普通地上權,丙並 於該筆土地上建有別墅一棟。抵押權人乙實行抵押權時如受有影響,得請求法院除去該地上權,就 丙所有之別墅得主張併付拍賣
(D)土地所有人甲於土地上建有房屋一棟以供自住,其後僅提供土地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為實行抵押 權,當事人約定由抵押權人承受抵押物之所有權時,為避免法律關係複雜,乙得主張連同承受土地 上房屋之所有權


30( ).
X


30 甲將其 A 地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乙,擔保自己對乙新臺幣 500 萬元之債務,乙將該債權讓與丙,並通 知甲;若乙、丙雙方為債權讓與時,疏未提及抵押權,亦未為抵押權之移轉登記,則在乙讓與債權於 丙之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抵押權歸屬於乙
(B)抵押權歸屬於丙
(C)抵押權因混同而消滅
(D)抵押權因無所附麗而消滅


31( ).
X


31 債務人甲在其土地上依序為其債權人乙、丙、丁設定第一、二、三次序之普通抵押權,分別擔保新臺 幣(下同)200 萬元、150 萬元、120 萬元之債權。乙將其第一次序之優先受償利益讓與丁,甲之土 地拍賣所得價金為 3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可受分配之金額為 150 萬元
(B)乙可受分配之金額為 120 萬元
(C)丁可受分配之金額為 200 萬元
(D)乙可受分配之金額為 80 萬元


32( ).
X


32 甲有 A 地及其地上之 B 屋,其因欠債致 A 地遭債權人乙依強制執行程序查封拍賣,由丙拍定之。甲 係基於何種法律關係利用丙之 A 地?
(A)法定地上權
(B)法定抵押權
(C)法定不動產役權
(D)租賃關係之推定


33( ).
X


33 甲將其所有市值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之 A 地移轉於乙,以擔保乙對甲之 1500 萬借款債權。惟 因擔保不足,甲復請其友人丙提供市值 800 萬元之 B 地,擔保乙對甲之借款債權,並交付 B 地所有 權狀於乙。嗣後,甲未依約對乙清償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間所為之擔保行為,實務上認為係屬無效
(B)甲未對乙清償債務,乙應取得甲之同意,始取得 A 地所有權
(C)丙交付 B 地所有權狀於乙,實務上認為存在丙同意係就 B 地設定抵押權之意思
(D)依共同抵押之法理,乙如同時拍賣或變賣 A、B 兩地,乙應先就 B 地賣得之價金受償


34( ).
X


34 關於公同共有關係之成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數人繼承遺產,於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之關係
(B)無限公司股東對公司全部資產與負債之關係
(C)合夥人對合夥財產之關係
(D)未經登記之祭祀公業之派下員對祭祀公業財產之關係


35( ).
X


35 區分所有權人甲居住於住宅專用大廈中,經常邀請非住戶之不特定人士頻繁進出從事祭拜活動,發 出聲響已達妨害其他住戶安寧及居住品質之程度,且甲更於大廈住戶共用之頂樓平台設置大型祭壇。 同樓層鄰居乙係向區分所有權人丙承租之住戶,深感生活受到嚴重干擾,乙擬請求法院排除甲之干 擾侵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非區分所有權人,原則上不得以自己名義訴請法院排除噪音侵害
(B)縱甲行使自己專有部分之權利,祭拜活動仍不得有妨害大廈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 利益之行為
(C)大廈住戶共用之頂樓平台,得由過半數之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供甲專用
(D)大廈住戶共用之頂樓平台,縱依區分所有人全體同意約定由甲使用,亦非法律所許


36( ).
X


36 下列關於代筆遺囑見證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A)未成年人不得為見證人
(B)至少須有 2 人以上
(C)見證人應為遺囑人之繼承人
(D)見證人應向法院登記


37( ).
X


37 甲、乙於民國 100 年底結婚後,因感情不睦協議離婚,並請證人丙、丁於離婚協議書上簽名,但其中 證人丁僅透過甲之轉述而聽說乙同意離婚,並未親自見聞乙離婚之意思。甲、乙皆善意無過失相信他 們已完成法律之形式要件,遂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完畢。一年後,甲與戊結婚,戊因甲之戶 籍謄本上離婚記事,確信甲已離婚,但並不清楚甲、乙之離婚過程。有關甲、乙離婚及甲、戊結婚之 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之離婚無效
(B)甲、乙之婚姻,自甲、戊婚姻成立之日起,視為消滅
(C)甲、戊之婚姻為重婚,其結婚無效
(D)甲、乙之婚姻消滅後,乙得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38( ).
X


38 甲、乙為夫妻,婚後生下女丙、子丁。丙、丁皆成年後,甲罹患失智症,乙決定將其送至 A 安養機 構,該機構中負責照顧甲之護士戊對其照顧甚為細心。由於甲之狀況持續惡化,乙、丙、丁討論是否 應為其聲請監護宣告。倘若甲別無其他親屬,下列關於監護宣告之敘述,何者正確?
(A)倘若乙、丙皆反對,丁不得自行向法院聲請對甲為監護之宣告
(B)甲受監護宣告後,其法定監護人依法定順序為配偶乙
(C)倘若乙、丙、丁皆同意,法院得選任戊擔任甲受監護宣告後之監護人
(D)甲受監護宣告後,不得為遺囑


39( ).
X


39 下列關於甲男、乙女於婚後所訂立之契約,何者非自契約訂立時發生效力?
(A)甲男、乙女與丙子訂立收養契約,並經法院之認可
(B)甲男、乙女訂立分別財產制之契約,並於法院登記
(C)甲男、乙女訂立離婚之書面契約,並至戶政機關登記
(D)甲男、乙女訂立家庭生活費用分擔之契約,並至法院公證


40( ).
X


40 下列關於遺產分割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在遺產未分割前,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各繼承人對遺產無單獨處分權
(B)被繼承人得以遺囑託他人代為指定遺產分割之方法
(C)以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 10 年為限。逾越 10 年期限,該遺囑無效
(D)共同繼承人未保留胎兒之應繼分而分割遺產時,該分割無效


41( ).
X


41 關於婚後財產之計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夫或妻以其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債務者,應納入現存之婚後財產計算
(B)夫或妻以其婚後取得之慰撫金清償其婚姻關係中所負債務者,應納入現存之婚後財產計算
(C)夫或妻以其改用法定財產制前所取得之薪資清償其婚姻關係中所負債務者,應納入婚姻關係存續 中所負債務計算
(D)夫或妻以其婚前財產清償其婚姻關係中所負債務者,應納入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計算


42( ).
X


42 甲男已喪偶,有乙與丙兩子。戊女已喪偶,有二女丁、己。乙與丁女結婚,丙未婚。下列敘述,何者 錯誤?
(A)甲得與丁之母戊結婚
(B)丙得與己結婚
(C)乙死後,丙不得與丁結婚
(D)乙與丁離婚後,甲不得與丁結婚


43( ).
X


43 甲男乙女為夫妻,兩人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婚後甲與丙女有婚外情,乙至為傷痛,並向法院訴請與甲 離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不得向乙請求贍養費
(B)甲不得向乙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C)乙得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D)甲離婚後與丙結婚,乙不得限制之


44( ).
X


44 甲男與乙女為夫妻,婚後乙與丙男有婚外情,並生子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丁推定為丙之婚生子
(B)丁視為甲之婚生子
(C)丙得提否認丁為甲婚生子之訴
(D)婚生否認之訴之除斥期間經過後,丙得收養丁


45( ).
X


45 下列關於扶養義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A)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順序及親等同一時,應按人數平均分擔義務
(B)夫妻互負扶養義務,其負扶養義務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屬第一順序
(C)夫妻離婚後,未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仍須對該子女負扶養義務
(D)子女因負擔對父母之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得減輕其義務


46( ).
X


46 下列關於拋棄繼承之敘述,何者正確?
(A)未滿七歲之繼承人為拋棄繼承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之
(B)拋棄繼承之效力,自法院收到繼承人之書面表示日起生效
(C)繼承人對繼承權得為一部之拋棄
(D)拋棄繼承得附條件與期限


47( ).
X


47 被繼承人甲死亡時,有價值新臺幣(下同)30 萬元之黃金,對丁有債務 50 萬元尚未清償。甲之繼承 人為其子女乙、丙。下列何種情形,乙不得主張有限責任之利益?
(A)乙對甲長期不聞不問,甲生前曾表示乙不得繼承
(B)乙趁丙、丁不注意,自行開啟甲之保險箱,取出黃金隱匿於自己家中
(C)乙變賣黃金欲清償對丁之債務,但出售時黃金價格下跌,僅賣得 25 萬元
(D)乙、丙將黃金變賣獲得 30 萬元價金後,每人分得 15 萬元


48( ).
X


48 關於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權及財產管理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養父母均死亡時,本生父母即回復其對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權
(B)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權,原則上屬於共同代理
(C)未成年子女於春節時所收到之紅包,父母對其有管理使用收益之權
(D)父母濫用其對於未成年子女之財產管理權時,法院得為子女之利益宣告停止其財產管理權之行使


49( ).
X


49 單親父甲育有子女乙、丙、丁。甲死亡時,留下現金新臺幣(下同)120 萬元,並無遺囑。甲生前, 乙曾向甲借貸 40 萬元,且全數尚未清償,丙曾向甲借貸 50 萬元,且全數尚未清償。於遺產分割時, 乙、丙、丁各可取得多少遺產?
(A)乙 40 萬元,丙 40 萬元,丁 40 萬元
(B)乙 70 萬元,丙 70 萬元,丁 70 萬元
(C)乙 30 萬元,丙 20 萬元,丁 70 萬元
(D)乙 40 萬元,丙 30 萬元,丁 50 萬元


50( ).
X


50 甲乙結婚後育有一子丙,平日由甲之母丁照顧。嗣後甲乙協議離婚,約定由乙對未成年丙行使親權。 關於對丙之親權行使及會面交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現行法未明定丁得請求與丙會面交往
(B)甲乙既然約定由乙對丙行使親權,則甲無須負擔扶養義務
(C)甲乙間關於甲與丙會面交往之約定,日後仍有可能請求法院變更之
(D)乙日後擬將丙出養給戊時,仍須取得甲之同意


51( ).
X


51 民事訴訟法第 221 條第 2 項規定:「法官非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判決。」此為下列何 種立法主義或原則之具體規定?
(A)自由心證主義
(B)直接審理主義
(C)言詞審理主義
(D)公開審理主義


52( ).
X


52 下列何者非屬於法定訴訟擔當?
(A)破產管理人關於破產財團之財產所提起之訴訟
(B)遺產管理人關於遺產保存所提起之訴訟
(C)受家事法院選定為財產管理人者為失蹤人所提起之訴訟
(D)民事訴訟法容許公益社團法人為其社員提起之損害賠償請求訴訟


53( ).
X


53 關於公開審理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所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涉及第三人之業務秘密者,法院應依職權裁定其審理不公開
(B)家事事件之審判程序,以不公開法庭行之。但如經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聲請,審判長應許可 其旁聽
(C)言詞辯論,以書記官朗讀當事人書狀所載之起訴聲明為始
(D)當事人所聲明證據涉及隱私時,應引用文件或照片以代替言詞陳述


54( ).
X


54 甲將 A 車以新臺幣 30 萬元之價格出賣給乙,乙受該車交付而使用後,認為 A 車引擎可能曾經泡水 致有瑕疵,甲卻予以隱匿不告知。關於買賣 A 車之紛爭處理程序,甲、乙間成立之下列協議,何者 不生效力?
(A)在未經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先行調解而不成立以前,不得起訴請求法院裁判之協議
(B)就 A 車有無經泡水致生瑕疵之事實,委由某專家為判定並請受訴法院依其判斷結果為事實認定之 協議
(C)雙方應先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立,則應提付仲裁而不提起訴訟之協議
(D)為達成慎重而正確之裁判,如雙方提起訴訟時,受訴法院均應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作成本案判決之協議


55( ).
X


55 關於民事訴訟上訴訟告知與職權通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應於訴訟繫屬中,將訴訟告知於因自己敗訴而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
(B)原告將訴訟告知於第三人者,應將起訴狀直接寄送該第三人
(C)訴訟之結果,於第三人有法律上利害關係者,法院得於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之相當時期,將訴訟 事件及進行程度以書面通知該第三人
(D)債權人對保證人訴請履行保證債務,保證人對主債務人為訴訟告知者,主債務人雖逾時參加,仍視 為其於得行參加時已參加訴訟,債權人之勝訴確定判決對主債務人得為執行名義


56( ).
X


56 甲冒用其弟乙之姓名為原告,對丙起訴,請求確認丙與乙間承攬關係不存在。法院於訴訟中查知冒名 一事,並確認乙並無起訴之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院應以本案請求無理由,判決駁回
(B)法院應以無原告存在為由,逕行報結
(C)法院應命乙承當訴訟
(D)法院應以起訴不合法為由,裁定駁回


57( ).
X


57 甲向管轄法院起訴乙,請求清償借款新臺幣 120 萬元。第一次言詞辯論期日,甲、乙均未委任訴訟代 理人,且均經法院合法通知,而無正當理由未到場,僅有自稱為甲之輔佐人丙到場。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A)受訴法院應以裁定駁回甲之起訴
(B)法院應令丙以甲之輔佐人身分為陳述
(C)此時發生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之效力
(D)受訴法院應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58( ).
X


58 關於程序之改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院認小額事件適用小額程序為不適當者,得依職權以裁定改用簡易程序
(B)法院認本於票據有所請求之事件,案情繁雜者,得依職權以裁定改用通常程序
(C)簡易事件改用通常程序者,由原法官繼續審理
(D)法院改用訴訟程序之裁定,當事人不得聲明不服


59( ).
X


59 有關審判長之訴訟指揮及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訴訟關係有闡明之必要,而審判長未為闡明者,其進行之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
(B)對於審判長指揮訴訟之裁定,輔佐人若有不服,得提出異議
(C)審判長得指定受命法官試行和解
(D)於言詞辯論時,當事人須先經審判長許可後,始得向他造當事人自行發問


60( ).
X


60 原告甲列乙及丙為被告,訴請該管法院准予分割 A 地,陳述:兩造按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共有 A 地, 就其分割方法未能達成協議,為此提起本訴等語,經第一審法院判決准予分割並將 A 地分成 B 部分 由甲、C 部分由乙、D 部分由丙分別取得單獨所有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丙於收受第一審判決書當日死亡,而其唯一繼承人戊聲明承受訴訟之情形,戊與乙得一起具名提 起上訴
(B)在甲提起本訴訟以前,丁獲丙同意在 B 部分土地上蓋建房屋,如丁曾於第一審參加被告丙之訴訟, 則丁得輔助尚未死亡之丙提起上訴
(C)在丙具狀陳明捨棄上訴權之情形,如乙提起上訴,其上訴之效力仍及於丙
(D)就受訴法院准分割 A 地之本案判決,甲無提起上訴之利益,故其提起之上訴為不合法


61( ).
X


61 關於書面作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兩造當事人得合意使證人於法院外用書狀陳述後提出
(B)證人以書狀陳述者,因非在受訴法官面前所為,所以無須具結
(C)證人以書狀陳述後,經當事人聲請對證人為必要之發問者,法院仍得通知證人到場陳述
(D)經兩造當事人同意於法院外以書狀為陳述之證人,得以電信傳真,將其書狀傳送於法院


62( ).
X


62 甲主張乙向其購買轎車,尚欠價金新臺幣(下同)16 萬元未付,訴請乙給付其中 8 萬元,並陳明其 餘額不另起訴請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本件訴訟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B)本件受訴法院不得依職權以裁定改用簡易訴訟程序
(C)經甲、乙同意時,法院得不調查證據,在 8 萬元以內酌定乙應給付甲之金額
(D)如法院判決乙應給付甲 6 萬元,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63( ).
X


63 原告甲列乙為被告,聲明求為判決命乙給付甲至少新臺幣(下同)50 萬元。其起訴時之事實主張略 以:甲於民國 108 年 2 月 10 日,騎機車行經臺北市某交岔路口,遭乙駕駛汽車不慎撞及致受傷,現 仍繼續治療中,爰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請求乙賠償等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院受理本起訴時,為特定訴之聲明,應先闡明令甲在一定期限內具體表明其全部請求金額,並更 正其訴之聲明,否則應裁定駁回起訴
(B)經法院調查證據結果,甲認為其得主張之全部損害金額為 100 萬元時,不得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 結前,擴張聲明求為判決命乙給付甲 100 萬元
(C)受訴法院就兩造所聲明之證據為調查後,得心證認為甲亦與有過失時,雖未經闡明兩造當事人使其 有辯論之機會,亦得以該心證為判決基礎
(D)受訴法院如得心證認為乙就甲之受害確有未盡法定注意義務之情事,但其損害額難以證明而要酌 定損害額時,既應斟酌已調查證據之結果,亦應說明其得心證之理由


64( ).
X


64 下列敘述之確定判決,何者具有對世效?
(A)就確認不動產所有權存在之訴,原告獲勝訴者
(B)就確認婚姻無效之訴,原告獲勝訴者
(C)就夫妻間剩餘財產分配之請求,原告獲勝訴者
(D)就因通姦所生損害賠償請求,原告獲勝訴者


65( ).
X


65 甲向乙購買腳踏車一台,約定價金為新臺幣 1 萬 5 千元。甲於收受腳踏車後逾期未繳付價金,乙乃 向法院提起給付買賣價金之訴訟。關於本件訴訟之審判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件受訴法院應先通知兩造到場進行調解程序,如果甲不理會該通知而不到場時,受訴法院一律必 須另行指定言詞辯論期日通知兩造到庭,始得進行訴訟之本案審理
(B)在甲就乙所主張之價金金額有爭執時,受訴法院應於調查證據後始得為本案判決,僅經兩造同意不 調查證據時,始得不經調查證據程序
(C)乙仍應表明其本案請求之對象範圍(訴訟標的及訴之聲明)後,受訴法院始得進行本案審理及判決
(D)法院為甲敗訴之判決時,若乙未聲請為假執行宣告,基於處分權主義之原理,法院不得於判決中逕 為假執行之宣告


66( ).
X


66 關於法院進行調解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期日到場係屬當事人之權利,故當事人經法院命其本人於調解期日到場,無正當理由於調解期日不 到場之情形,係屬權利不行使之行為,所以不論在一般民事訴訟事件或家事事件程序,法院不得對 其處罰
(B)法院調解程序之進行一定要在法院內為之,不得至法院外進行調解,以避免影響法院威信
(C)經兩造合意移付調解之情形,已成立之調解有無效之原因者,當事人得起訴請求確認調解無效
(D)關於夫妻間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事件之調解,經兩造同意者,調解委員得以書面酌定解決事件之調解 條款,經法官核定後,發生與調解成立相同之效力


67( ).
X


67 關於爭點整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審判長於必要時,得定期間命當事人就整理爭點之結果提出摘要書狀
(B)爭點整理為集中審理制度之重要環節,不得由受命法官於準備程序中為之
(C)當事人兩造就事實上爭點,如已為簡化之協議,應受其拘束
(D)如有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法院得不受當事人爭點簡化協議之拘束


68( ).
X


68 甲起訴主張乙向其買受 A 機器,價金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乙簽發同面額之支票以為價金之支 付,屆期不獲兌現為由,依買賣契約及票據法律關係,請求乙給付 100 萬元。乙於第一審審理中,抗 辯 A 機器有瑕疵,致其生產之產品遭下游客戶退貨,受有 120 萬元之損害,主張甲應負不完全給付 損害賠償責任,提起反訴,請求甲應給付 12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應依民事訴訟法第 244 條規定,以訴狀表明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應受 判決事項之聲明,不得以言詞提出
(B)乙在第一次言詞辯論期日前提起反訴,甲見狀立即具狀撤回本訴,無須得到乙之同意,即發生撤回 效力
(C)甲撤回本訴,乙之反訴即失其依附,應視為撤回
(D)如甲於起訴時表明僅依買賣關係請求乙給付價金,法院應以本訴及反訴非行同種訴訟程序,裁定駁 回反訴


69( ).
X


69 甲將新臺幣 5,000 元之 A 畫交乙保管後,竟遭乙據為己有而拒絕返還,甲乃訴請乙返還。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A)本件應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B)本件為強制調解事件
(C)乙如不服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其上訴理由不以判決違背法令為限
(D)乙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法院得不待甲聲請,依職權由甲一造辯論而為 判決


70( ).
X


70 甲依所有權起訴請求乙返還無權占用之 A 地,於第一審訴訟繫屬中,甲將 A 地所有權移轉予丙。下 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於言詞辯論終結前既已非 A 地所有權人,法院應以甲為當事人不適格為由,判決駁回甲之訴
(B)甲於言詞辯論終結前既已非 A 地所有權人,法院應以甲欠缺權利保護必要為由,判決駁回甲之訴
(C)甲之訴訟不受影響,但丙得向法院聲明承受訴訟,法院應予許可
(D)甲之訴訟不受影響,法院仍應實體審認乙是否無權占有 A 地,據以判決乙應否返還 A 地


71( ).
X


71 甲、乙對未辦保存登記之 A 屋所有權有爭執,甲對乙起訴請求確認甲就 A 屋之所有權存在,乙於訴 訟進行中對甲提起反訴,請求確認乙就 A 屋之所有權存在,法院應如何處理?
(A)就本訴、反訴一併審判
(B)以反訴欠缺確認利益為由,判決駁回反訴
(C)以反訴為重複起訴為由,裁定駁回反訴
(D)以本訴為反訴之先決問題為由,裁定停止反訴之訴訟程序


72( ).
X


72 第三審法院將原第二審判決廢棄,發回原法院或發交他法院後,在第二審法院審理時,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當事人不得提起附帶上訴
(B)當事人不得擴張上訴聲明
(C)當事人不得變更其聲明
(D)當事人不得提起反訴


73( ).
X


73 關於再審之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再審之訴合法且有再審理由時,法院如認為原判決為正當,得以裁定駁回之
(B)再審之訴顯無再審理由時,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以裁定駁回之
(C)再審之訴有法定之再審事由時,法院應先為開始再審之裁定,然後再行本案審理,不得逕為本案有 無理由之裁判
(D)家事法院就遺產分割請求事件所為確定本案判決,當事人得準用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提起再審之訴


74( ).
X


74 關於第三審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主張原判決違背法令者,應將其所違背之法令及具體內容表明於上訴狀
(B)不論上訴人有無主張原判決之法律見解涉及原則上重要性,其上訴均須先經第三審法院之許可
(C)對於第一審法院依通常訴訟程序所為判決,兩造當事人不得主張第一審法院未踐行爭點整理而以 合意逕向第三審法院提起上訴
(D)對於第二審法院就家事訴訟事件所為判決提起第三審上訴後,第三審法院如認原判決之判決理由 矛盾但不影響原判決結果時,不得廢棄第二審判決


75( ).
X


75 關於原告在通常訴訟第二審程序為訴之變更或追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原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後所為訴之追加,如僅係擴張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無須被告同意,即屬合法
(B)原告為訴訟標的之追加後,雖被告無異議,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不得視為同意訴之追加
(C)原告所為訴之變更,如不甚礙被告之防禦或訴訟之終結者,縱未經被告同意,亦屬合法
(D)原告所為訴之變更合法者,可認原訴因撤回而終結,第一審就原訴所為判決,當然失其效力


76( ).
X


76 甲基於借款返還請求權,向法院訴請判命乙給付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及法定遲延利息,乙抗辯其 已部分清償。第一審法院判決乙應給付甲 60 萬元及該部分法定遲延利息,並駁回其餘之訴。甲就其 敗訴之全部提起上訴,乙則於逾上訴期間後在第二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前,就其敗訴之全部為附帶 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向第二審法院撤回上訴,乙雖表示不同意,惟因撤回上訴係屬向法院所為單方之訴訟行為,一經 提出即生撤回效力,不因乙是否同意而受影響
(B)若甲合法撤回上訴,在其撤回上訴範圍內,原判決失效且視同未起訴,惟因甲係經第一審判決後始 撤回上訴,故將來不得再提起同一之訴
(C)因上訴之撤回將影響上訴人權益,故撤回上訴僅能以書面為之,甲不得在第二審準備程序期日以言 詞向受命法官撤回上訴,否則縱符合其他要件,亦不生撤回上訴效力
(D)若甲合法撤回上訴,因乙逾上訴期間始提出附帶上訴,該附帶上訴因甲撤回上訴而失其效力


77( ).
X


77 有關支付命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務人收受支付命令後,未於 20 日內提出異議,該支付命令發生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
(B)發支付命令後,3 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支付命令失其效力
(C)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有異議,應附異議之理由,向發支付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書狀
(D)出租人以租約到期為理由,得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請求承租人返還房屋


78( ).
X


78 甲(夫)18 歲與乙(妻)20 歲,育有未成年子女丙、丁二人,甲向家事法院訴請確認兩造間婚姻無 效,並請求法院酌定甲為丙及丁之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在此訴訟之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乙受監 護宣告,經選定戊為監護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係未成年人,無程序能力,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行為,否則其訴不合法
(B)乙受監護宣告後,縱使證明其有意思能力,亦應由其監護人戊代為訴訟行為,乙不得再自為訴訟行為
(C)在判決認為婚姻無效之訴為有理由以前,依原告起訴時聲明之意旨,受訴法院不得先為酌定甲任丙 及丁之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之本案裁判
(D)在甲所提本件訴訟之程序上,乙不得反訴請求法院判決准兩造離婚


79( ).
X


79 關於家事事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家事事件,不公開審理,第三人一律不得旁聽
(B)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若請求之基礎事實相牽連者,得合併請求,法院應適用訴訟法理為審理
(C)於遺產分割訴訟,就「遺囑真正與否」之爭點,應適用職權探知主義
(D)於確認婚姻無效訴訟,就「婚姻是否有效」之原因、事實,法院不受當事人自認所拘束


80( ).
X


80 甲夫、乙妻婚後生有未成年子丙,全家居住於臺中,後甲、乙不合,乙離開臺中至臺北工作,丙由甲 之父母接至苗栗老家照顧。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以乙逕自離家,未負責照顧丙,時間長達 1 年以上,請求對丙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由甲任之,苗 栗地方法院對此事件有管轄權
(B)甲以二人間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提起離婚事件,苗栗地方法院對此事件有管轄權
(C)甲以乙去向不明,先請求法院酌定由甲行使或負擔丙之權利義務(下稱親權事件),之後再對乙提 起離婚訴訟,離婚事件應移送於親權事件之法院合併裁判
(D)法院審酌丙之最佳利益時,應依職權調查一切證據,但無庸讓丙表示意見


試卷測驗 - 110 年 - 110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2876-阿摩線上測驗

Alli剛剛做了阿摩測驗,考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