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邀請女友乙一起到飯店房間慶生。為追求刺激,甲勸誘乙飲用他事前
所購買摻雜多種毒品成分之咖啡包。乙在不知道咖啡含有毒品下,喝下
多包咖啡包。之後乙開始出現反常反應,直至陷於意識不清狀態。甲見
狀後先驚慌失措,繼而決定駕車離開,獨留乙於房間內。經飯店服務員
發現後始將乙送醫,惟因錯過救援黃金時間,乙於送醫後不治死亡。甲
離開飯店後沿路搖晃蛇行、開車速度忽快忽慢,員警 A 懷疑甲為酒醉駕
車而攔下檢查時,先聞到類似燒塑膠的味道,再看到甲車椅上有數包白
色粉末,因此,立刻逮捕甲,將之帶回警局。當員警 A 要求甲驗尿時,
甲辯稱白色粉末為他人所有,自己並未吸毒而拒絕驗尿。不久後,甲因
自然解尿,員警 A 因而得取得甲之尿液,送驗出含有愷他命成分。請問:
【題組】
⑴甲行為應如何論罪(無須討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名)?(1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