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因持續高燒,至某醫院就診並住院治療。住院期間使用含 α 成分之藥
品治療,產生聽力喪失之藥物不良反應,經醫師診斷為雙側聽力喪失,
爰依藥害救濟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藥害救濟。經審理後,主管機關認
其情形屬藥害救濟法第 13 條第 9 款所定「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
應」,並參照自訂函令「不良反應發生率大於或等於百分之一者,為該
款規定所稱之常見」
(下稱 A 函)
,予以否准。試問:
【題組】 ⑵甲不服否准決定,循序提起行政救濟,於行政訴訟中:(17 分)
1.甲主張藥害救濟法第 13 條第 9 款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有無
理由?
2.甲主張主管機關之認定違法,主管機關答辯其享有「判斷餘地」,
行政法院應如何判決?
【參考法條:藥害救濟法】
第 3 條第 4 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四、不良反應:指因使用藥物,對人體所產生
之有害反應。
第 13 條第 9 款: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藥害救濟:……九、常見且可預期之
藥物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