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請閱讀下面這篇報導文章,以你的觀點摘要此篇報導的主要論點並以評析。只是去滾球、丟球、盪鞦韆,高雄 3 家幼兒園共 62 名幼童,竟全「變成」發展遲緩或是注意力不集中的過動兒。
在高雄開業逾 40 年的溫有諒醫院(改名溫賀睿和醫院),2013 年間開設免費「幼兒感覺統合訓
練」等課程,醫院竟向健保署申報 62 名幼童「發展遲緩、注意力不足」,偽造其中 50 名幼童病歷,
詐領 80 餘萬元健保費,今年 6 月,橋頭地院依詐欺罪判該院副院長、復健科醫師賀中權刑期 8 月、
偽造私文書罪 5 月、得易科罰金 15 萬元,皆緩刑 3 年,須支付國庫 120 萬元。
位於高雄的溫有諒醫院,是一家兒童復健、早期療育的專門醫院,2013 年間,醫院推出「兒
童專注力訓練班」、「感覺統合訓練班」等課程,發傳單給幼兒園可以免費參加,有 3 家幼兒園共帶了 62 名 2 到 6 歲的幼兒報名,事後有一名幼童因感冒,家長帶到診所看病時,醫生發現病歷上
有治療發展遲緩的病史,因此詢問細節,家長卻不知情,診所醫生認為有疑,通報健保署,此案
因此曝光。
檢方查出,2013 年 1 月到 2014 年 4 月間,該院副院長、復健科醫師賀中權利用幼童來上課時,在醫院掛號人員收取幼童健保卡後偷刷卡,賀中權自行或利用不知情的復健科蔡姓醫師名義,
製作幼童發展遲緩、過動等不實病歷及處方電磁紀錄,後續院方人員再將病歷進行網路申報。
幼兒園證稱,醫院給他們的宣傳單寫「幼兒感覺統合訓練」、「有效提升孩子大腦功能、增加
全面性發展」、「免費提供」,課程內容是讓孩子滾球、丟球、盪鞦韆,並不是「兒童早療醫療」。
對於幼童的病歷被記載發展遲緩或過動,所屬的幼兒園及家長都很驚訝,孩子根本沒有病歷表所
載的狀況。作證的院方工作人員也指出,參加課程的 62 名學童中,感覺有異常的只有 3 到 4 名,
不是所有幼童都需治療。
法院指出,有 50 名幼童被假造病歷且未收取任何費用,但病歷表卻記載部分負擔 80 元,醫
院解釋未收取部分負擔是因為符合「例外規定」,不過法院發現「例外規定」僅限於復健物理治療,
如果是診斷幼童是否有發展遲緩則應收費,且幼童就醫也沒有家長陪同,無法證明家長同意就醫、
部分負擔也沒收取,顯然不合理。
此外健保署曾將病歷等資料,委請專業審查醫師協助認定申報是否合理,審查結果卻指出,「醫師診療紀錄缺乏個別化記錄,與其他病人雷同,團體課程紀錄表症狀描述也不足以支持所列
診斷」,因此申報的 50 名幼兒尚難認有「混合發展障礙」、「發展遲緩」、「注意力不足疾患,伴有過動行為」等疾病。 精神科審查醫師意見也指出,要先確診,才有發展遲緩之治療,專業診斷上應經過「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指「哪有 3 家幼兒園幼兒都是發展遲緩」,顯然不合理。更誇張的是,不同的幼童病歷內容竟然一樣,紀錄上也有許多錯誤,且有些幼童不到 3 歲,精神科審查專家指出,在醫學上,3 歲前不容易診斷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如果沒有評估就下診斷甚至治療,
是不可取的作法。另外,復健科審查醫師意見則認為,該醫院所附「團體課程記錄表」太過於簡略,無法評估兒童各領域的發展情形及功能障礙,不足以支持遲緩等診斷。
對於幼兒發展遲緩或是過動,家長該如何查覺?亞洲大學附屬醫院小兒神經科主任張鈺孜指
出,寶寶成長手冊中,有不同年齡的發展里程碑,家長可以自行篩查,若有疑慮,於打預防針或回診時,必須問醫師或做發展評估。張鈺孜表示,若非先天性的疾病,只要針對發展遲緩的項目,
給予物理治療、職能、語言、認知治療等早期療育介入,趕上達到一般人的水準是高的。至於注
意力不集中、過動問題,張鈺孜表示,多數會在進入幼兒園後,老師發現孩子活動力、專注力和
同儕相較有明顯差異,而提醒就醫評估而發現,一般在 4 歲到 4 歲半後才有正式的評衡量表並確診。張鈺孜表示,在幼稚園階段以觀察和生活情境調整為主,就讀國小後才會依症狀給予藥物和行為治療,至於藥物治療時間長短,與個人症狀、身處的周遭環境及找到適合的學習技巧等有關。
【資料來源:2020-07-11 21:27 NEXT DIGITAL 台灣 記者 王怡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