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下段引文中,作者對散文的看法,敘述正確的是: 「什麼是散文」的問題發散在各種方面。例如幾年前文學獎中發生的虛實之辯/辨(且直至二○二○年仍有餘波),
即可部分肇因於散文一向不具有加法式的規格列表。由於沒有強硬的拉繩與框條,在台灣現代文學的場景它很大部分
搭建於「寫作者與讀者的默契」之上,像《綠野仙蹤》的機器人,我們為它再造一個核心,而此默契或核心,或許為了
模擬其他文類邊界所具有的不可取代與專屬性質,它長期被設定為「必須來自寫作者的貼身現實與真人真事」:因為私
人經驗與內在敘事,同樣具有不可取代與專屬的氣質(只有某人才經歷過的發生與細節、只有某人才能透過文字展開
的情感表現),或許這是為何以個人生命史為主軸的抒情散文,在這過程中持續居於領導地位。
然而散文的成立,僅是這樣包括口供式、和盤托出的「如實」嗎?(世間又有絕對的如實嗎?)一個散文寫作者對
讀者最重要的承諾,原來不是技藝而是自剖嗎?或者,假使生命並不給一個人跌宕的經歷,他在散文寫作的路上注定
輸在起跑點嗎?關於這些問題我總是偏向保留。可是散文的重大虛構完全沒有倫理問題嗎?或也未必。我認為畫在虛
構與非虛構寫作中間的一線,在於處理材料時一道關鍵的工序:「關於現實感的說服」。「現實感的創造與說服」是虛構
的技藝核心,而非虛構的內容得以跳過這道工序。報導文學或新聞或紀錄片的現實感近乎先驗。(黃麗群〈普通,然而
貴重:《九歌 109 年散文選》編序〉)
(A)散文應被設定為「必須來自寫作者的貼身現實與真人真事」此性質
(B)散文的虛構性經常引起爭議是來自於對散文內容須「如實」的期待
(C)評斷非虛構寫作的優劣標準之一即為「現實感的創造與說服」技法
(D)報導文學或新聞或紀錄片可成為未來散文此一文體效法學習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