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檢討自己是成功的開始,檢討別人是失敗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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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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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

4 甲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新產品研發成功,但本身產能不足,故開始找有能力之代工廠商時,甲公司 董事 A,於董事會中努力促成由其妻子 B 所開設之乙公司成為甲公司之代工廠商,因此使乙公司獲 得代工合約及獲得高於市場行情且不合理之利潤。就上述之情事,董事 A 於董事會之行為最可能違 反下列何種義務?
(A)競業禁止義務
(B)注意義務
(C)忠實義務
(D)保密義務


2(C).

7 A 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為甲、總經理為乙,丙為甲之妻同時為 A 公司之監察人。A 公司之股東會 為追究甲之責任,而決議對甲提起訴訟時,關於代表公司提起該訴訟之人的敘述,何者正確?
(A)甲為董事長,依法對外代表公司,由甲為 A 公司訴訟代表人
(B)總經理乙依民法規定有訴訟代理權,故得以 A 公司訴訟代理人身分對甲起訴
(C)丙為監察人依法有訴訟代表權,但丙為甲之妻,若其礙於身分關係而不提起時,得由 A 公司股東 會另行選任代表公司為訴訟之人
(D)應由法院選任臨時管理人,代表公司提起對董事之訴訟


3(B).

8 以下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的規定,何者錯誤?
(A)公司募集公司債,應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始得為之
(B)倘公司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情事,仍在繼續中,不得發行 公司債,但私募公司債不在此限
(C)公開發行公司私募具股權性質的公司債,解釋上應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後始得為之
(D)公司公開募集發行公司債,應設置受託人,受託人有權查核及監督公司有關公司債之履行


4(B).

9 A 股份有限公司決定於本年度之股東常會,採行電子投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採行電子投票之 A 公司,得自行以 E-MAIL 方式發出召集通知給各股東
(B) A 公司採行電子投票時,應於召集通知中記載其行使之方法
(C)股東一旦為電子投票後,就喪失親自出席之權利
(D)股東同時為電子投票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


5(D).

10 B 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 A 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 500 萬元之股份,又 A 公司曾因與 B 公司有業務往來 之必要,而借款新臺幣 400 萬元予 B 公司。今 B 公司因經營不善、負債過鉅而受破產之宣告,A 公 司主張要按市價收回 B 公司手中所持有 A 公司之股份,以抵償其所積欠 A 公司之新臺幣 400 萬元借 款。請問 A 公司之主張,是否有理由?
(A)無理由。A 公司原則上不得收回自己的股份
(B)無理由。A 公司不得較 B 公司其他債權人於破產程序中優先受償
(C)無理由。A 公司資金不得貸與 B 公司
(D)有理由。為保護 A 公司權益,A 公司例外得收回其股份主張抵償


6(C).

11 X 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擬召開股東常會,該公司股東甲打算於此次召開的股東會提出相關議案。依公 司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X 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 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 20 日
(B)甲必須至少持有 X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始具備提案股東資格。如其持股未達 前述標準,亦得與其他股東持股合計超過百分之三時,共同提出議案
(C)甲所提議案包括標點符號在內以 300 字為限,超過 300 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D)如甲之提案未被列入股東會議案,X 公司因已於股東常會前,將處理結果通知甲,故 X 公司董事 會毋需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7(C).

12 設若 A 公司發行之股份皆為普通股,根據公司法對於董事將公司股份設定質權之規定,以下關於設 質股份於股東會行使表決權之說明,何者正確?
(A) A 公司董事甲選任時持股 10,000 股,股東會開會時持股 10,000 股,設質 6,000 股,不得行使表決 權之股數為 6,000 股,得行使表決權之股數為 4,000 股
(B) A 公司董事甲選任時持股 10,000 股,股東會開會時持股 30,000 股,設質 6,000 股,不得行使表決 權之股數為 0 股,得行使表決權之股數為 30,000 股
(C) A 公司董事甲選任時持股 10,000 股,股東會開會時持股 60,000 股,設質 30,000 股,不得行使表 決權之股數為 5,000 股,得行使表決權之股數為 55,000 股
(D) A 公司董事甲選任時持股 0 股,股東會開會時持股 30,000 股,設質 20,000 股,不得行使表決權之 股數為 5,000 股,得行使表決權之股數為 25,000 股


8(B).

13 非屬公營事業之 A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定股份總數為 500 萬股,實際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300 萬股, 經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00 萬股,保留 5 萬股由公司員工承購,除言明員工新股認購權利 不得轉讓外,並限制員工承購之股份在 2 年內不得轉讓。以上敘述中,何者違反公司法之規定?
(A)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00 萬股
(B)保留 5 萬股由公司員工承購
(C)言明員工新股認購權利不得轉讓
(D)限制員工承購之股份在 2 年內不得轉讓


9(B).

14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 A 公司,分別持有公開發行股票之 B 公司及未公開發行股票之 C 公司已發行有表 決權股份總數 60%之有表決權股份,C 公司持有公開發行股票之 D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60% 之有表決權股份,則於每會計年度終了,關於下列書表之造具編製義務,何者正確?
(A) A 公司應編製 A 公司、B 公司、C 公司及 D 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
(B) B 公司應造具與 A 公司間之關係報告書
(C) C 公司應編製 A 公司、C 公司及 D 公司之合併營業報告書
(D) D 公司應造具與 B 公司間之關係報告書


10(D).

15 甲股份有限公司為乙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股東,甲公司為強化對乙公司之控制力,甲公司擬於乙公 司之股東會中選任董監事,試問下列何種之當選方式最可能不合法?
(A)甲公司自己當選為乙公司之董事,以參與董事會
(B)甲公司派一位代表人當選為乙公司的監察人,以強化自己之監督力量
(C)甲公司派多位代表人當選為乙公司的數名董事,以掌控董事會
(D)甲公司派多位代表人分別當選乙公司的董事與監察人


11(A).

26 甲簽發一紙發票日民國(以下同)102 年 4 月 20 日,到期日 102 年 5 月 2 日之本票給乙,乙背書轉 讓給丙,丙於到期日前被甲要求更改本票到期日,經丙同意後,甲將到期日改為 6 月 2 日,並於改 寫處簽名,惟乙對此事毫不知情。直到 6 月 2 日,丙持票向甲請求付款被拒後有作成拒絕證書。則 下列有關丙票據權利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丙僅得對甲行使票據權利
(B)丙僅得對乙行使票據權利
(C)丙對甲、乙均得行使票據權利
(D)丙對甲、乙均喪失票據權利


12(D).

27 甲簽發一張面額為新臺幣 50 萬元之匯票,以乙為受款人,但是註明以乙在到期日仍在臺灣工作為付 款條件,其後乙將該匯票背書轉讓與丙,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執票人只要能證明乙在到期日時仍在臺灣工作,即得請求付款
(B)執票人可直接請求付款,不必為任何證明
(C)執票人只要證明背書之連續即可請求付款
(D)該票據無效


13(C).

28 甲簽發一張匯票,以乙為受款人,面額新臺幣(以下同)50 萬元,以償還甲所欠乙之貸款 50 萬元, 乙以背書方式轉讓給丙,丙再背書轉讓給丁,丁向付款人提示承兌遭拒,乃向甲行使票據權利,甲 乃以乙對自己負有已到期之 30 萬債務為抵銷,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可以依民法之規定,對丁為抵銷之主張
(B)甲可以依票據法之規定,對丁為抵銷之主張
(C)甲不可以其對乙之債權,對丁主張抵銷
(D)甲可以在得到法院對乙之判決後,對丁主張抵銷


14(C).

29 甲於民國(以下同)102 年 4 月 10 日簽發支票一紙給乙,惟票上記載發票日期為 102 年 5 月 10 日, 並記載發票地、付款地均在臺北市。試問持票人乙對甲行使票據權利的消滅時效完成之日,應為何日?
(A) 103 年 4 月 9 日
(B) 103 年 4 月 10 日
(C) 103 年 5 月 9 日
(D) 103 年 5 月 10 日


15(D).
X


30 甲簽發一紙經付款人 A 承兌而到期日為民國 100 年 6 月 20 日之匯票與受款人乙,乙背書讓與丙,丙 背書讓與丁,丁再背書讓與戊時於票上指定 B 為預備付款人。當戊於到期日向 A 付款提示而被拒付, 若戊未於同年月 27 日前向 B 付款提示,則戊對下列何人無追索權?
(A)丁
(B)丙
(C)乙
(D)甲


16(D).

31 甲簽發一紙以戊為付款人、到期日為民國 100 年 6 月 11 日之匯票與受款人乙,乙背書讓與丙,丙再背書讓與丁,丁向戊提示請求承兌,戊即於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並簽名。下列何人於民國 100 年6 月 1 日死亡,執票人丁於同年月 11 日前即得行使追索權?
(A)甲
(B)乙
(C)丙
(D)戊


17(A).

33 甲簽發一張發票日民國 101 年 12 月 20 日,見票後 1 個月付款之本票給乙,乙於民國 102 年 4 月中 某日向甲為見票之提示,提示後甲遂於本票上簽名及記載見票字樣,惟甲並未記載見票日期,則此 本票之到期日應為何日?
(A) 102 年 7 月 20 日
(B) 102 年 6 月 20 日
(C) 102 年 5 月 20 日
(D)無從確定到期日,故視為見票即付


18(C).
X


34 甲參加乙擔任會首之民間互助會,甲得標後將其每月 1 日應繳之會款,簽發未記載發票日之支票若 干張,交付會首乙,授權乙按每月 1 日填補以作為交付每月會款之方法,其後由丙得標,乙即將甲 簽發之上開支票一張交付丙,轉囑丙照填發票日,丙填入發票日後將支票背書交付知情之丁,丁屆 期存入銀行交換遭退票,遂訴請甲清償票款,依最高法院之見解,甲對丁有無抗辯事由?
(A)甲對丁有抗辯事由,因票據發票日不得授權他人記載
(B)甲對丁有抗辯事由,票據因欠缺絕對必要記載事項而無效
(C)甲對丁無抗辯事由,因丙為甲之代理人
(D)甲對丁無抗辯事由,因丙為甲之機關


19(B).

35 甲向張三借款 30 萬元,張三要求甲應簽發一紙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金額 30 萬元之本票作為債 務擔保之用,且為加強擔保效果,並要求甲找乙擔任該票之共同發票人,找丙為甲擔任該票上保證 人。甲於債務到期卻未清償,張三遂持該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之裁定。試問法院對甲、乙、丙 是否均得以裁定為之?
(A)對甲、乙、丙均得以裁定為之
(B)對甲、乙均得以裁定為之,對丙不可
(C)對甲、丙均得以裁定為之,對乙不可
(D)僅得對甲以裁定為之,對乙、丙不可


20(D).

1 B 公司持有 A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十,並當選為 A 公司董事。倘 A、B 兩家公司擬進行合 併,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A)合併案應由董事會作成合併契約,提出於股東會,經特別決議後為之
(B)合併影響股東甚大,故合併契約書應於股東會開會前與開會通知一併寄發股東
(C)合併案經股東會通過後,不同意合併之股東,可行使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要求公司以公平 價格買回其股份
(D)依企業併購法之規定,B 公司於 A 公司董事會與股東會決議合併案時,應迴避不得行使表決權


21(C).

3 甲、乙、丙三人是大學時代的同窗好友。由於厭倦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三人打算將這幾年工 作所累積的存款,成立一家 X 公司自行創業。甲、乙、丙三人並開始訂立公司章程,著手進行公司 設立事宜。依公司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丙三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得以 X 公司名義為公司設立必要行為,且其法律效果於公司成 立後,當然歸屬於公司
(B) X 公司成立後,該公司所得經營之業務僅限於章程所記載之業務,章程若未記載,X 公司便不得 從事該業務
(C) X 公司之名稱除名稱中標明不同業務種類或可資區別之文字外,不得與他公司名稱相同,但可與 其他商號名稱相同
(D) X 公司申請設立登記之資本額,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且公司最晚應於設立登記後 60 日內,檢送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文件,未於前述期限內檢送會計師驗資報告,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利害關係 人之申請,命令解散之


22(C).

4 甲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新產品研發成功,但本身產能不足,故開始找有能力之代工廠商時,甲公司 董事 A,於董事會中努力促成由其妻子 B 所開設之乙公司成為甲公司之代工廠商,因此使乙公司獲 得代工合約及獲得高於市場行情且不合理之利潤。就上述之情事,董事 A 於董事會之行為最可能違 反下列何種義務?
(A)競業禁止義務
(B)注意義務
(C)忠實義務
(D)保密義務 


23(C).

5 請問下述四種設計,那些會形成 B 公司成為 A 公司 100%之從屬公司?①A 股份有限公司將其公司 內部的研發部門獨立分割出去,以該研發部門的財產,作為對既存 B 股份有限公司之出資,B 公司 以發行新股作為受讓資產之對價 ②A 股份有限公司將其全部資產讓與 B 股份有限公司,B 公司以 現金作為受讓之對價 ③A 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獨資設立一家 B 股份有限公司 ④B 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讓與 B 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予 A 股份有限公司,以繳足 B 公司股東承購 A 公司發行新股所需股款
(A)①②③④
(B)僅①③④
(C)僅③④
(D)僅③


24(B).

8 以下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的規定,何者錯誤?
(A)公司募集公司債,應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始得為之
(B)倘公司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情事,仍在繼續中,不得發行 公司債,但私募公司債不在此限
(C)公開發行公司私募具股權性質的公司債,解釋上應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後始得為之
(D)公司公開募集發行公司債,應設置受託人,受託人有權查核及監督公司有關公司債之履行


25(B).

2 A 公司之章程並未載明得為保證,亦未有法令允許 A 公司可以為他人之保證人。甲、乙、丙、丁均 為自然人,請問下列何一行為不違反公司法及實務有關保證之規定?
(A) A 公司承受甲之保證契約
(B)乙欲簽發票據予丙,惟先記載 A 公司為受款人,由 A 公司背書轉讓予丙,以達保證之目的
(C) A 公司提供不動產,為他人設定抵押權
(D) A 公司承擔丁之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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