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乙為擔保其向甲之借款,乃以其 A 屋及丙、丁所有之 B 地、C 地設定共同抵押。於甲之債權屆期未受清
償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自由選擇 A 屋、B 地、C 地任何其中之一,就其賣得價金,受償權全部或一部之清償
(B)因 A 屋為債務人乙所有,故甲應優先選擇 A 屋,就其賣得價金,受償權全部或一部之清償
(C)甲如選擇 B 地實行抵押權,獲得完全之清償,若 B 地超過其分擔額時,丙得請求丁償還 C 地應分擔之
部分
(D)甲如選擇 B 地實行抵押權,丙於 B 地清償之限度內,承受甲對乙之債權。但不得有害於甲之利益
28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 A 地賣給乙,乙付清買賣價金,甲將 A 地交付給乙使用,但並未辦理所有權移轉
登記。經過 15 年後,乙請求甲協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下列有關消滅時效完成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乙對甲之債權本身消滅 (B)乙向法院起訴之訴權消滅
(C)乙占有 A 地為無權占有 (D)甲有拒絕給付之抗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