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人生不怕重來,就怕沒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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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今日錯題測驗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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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

5 依司法院釋字第 775 號解釋,民國 95 年 7 月 1 日施行之刑法第 47 條 第 1 項:「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有關累犯加重本刑部分,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最低本刑,於不符合刑法第 59 條所定要件之情形下,致生行為人所受之刑罰超過其所應負擔罪責之個案,下列何者錯誤?
(A)對人身自由造成過苛侵害
(B)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
(C)牴觸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
(D)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2(B).
X


6 下列何者對於憲法宗教信仰自由之干預程度,最為輕微?
(A)法律規定,凡以宗教之名詐欺並經定罪者,其所屬宗教團體應即解散
(B)法律規定基地應達一定面積者,始得設立並建造寺廟
(C)民法規定婚姻僅得為同性或異性兩人間之結合,不承認某宗教依教義所 成立一夫多妻之婚姻關係
(D)人民團體法規定宗教財團法人立案時,必須檢具捐助章程,俾以辦理設立登記


3(A).

7 關於憲法第 7 條平等原則,依相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錯誤?
(A)所得稅法關於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未滿 20 歲或年滿 60 歲始得減除免稅額之規定,手段與目的之間具備實質關聯,符合憲法第 7 條平等原則
(B)祭祀公業條例關於本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其派下員依規約認定之規定,與憲法第 7 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無違
(C)勞動基準法未如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與憲法第 7 條平等原則並無牴觸
(D)民法第 4 編親屬第 2 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 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與憲法第 7 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


4(A).

8 基於憲法對於財產權之保障,需用土地人為興辦公益事業,欲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如其將逾越所有權人社會責任所應忍受範圍,土地所有權人得為如何之請求?
(A)得請求國家徵收該土地之地上權
(B)得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C)得依民法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D)因未侵害土地所有權人之權利,其無法為任何主張


5(D).

16 憲法本文關於考試院組織與職權之規定中,下列何者於憲法增修條文中停止適用?
(A)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
(B)有關考試委員人數之規定
(C)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D)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


6(C).

23 關於環境保護之憲法依據,下列何者正確?
(A)環境權已被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承認為憲法第 22 條保護之基本權利
(B)環境權已被憲法法庭判決承認為憲法第 22 條保護之基本權利
(C)憲法增修條文新增之兼籌並顧條款為環境及生態保護之方針條款
(D)原住民文化保護相對於環境保護具有絕對優先地位


7(A).

35 下列關於民法行為能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受監護宣告之人之意思表示,無效,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 並代受意思表示
(B)人之行為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C)行為能力,得自願拋棄
(D)民法第 7 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 視為既已出生。」用以保障胎兒之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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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890607剛剛做了阿摩測驗,考了8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