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甲地主為了炒房賺錢,於蓋好建案後,與員工乙、丙合謀,進而在售屋後,盜刻買家 A 印章,用以
偽造契約墊高買賣價金,並以墊高後的價錢做實價登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丙三人共同偽造契約並提出供實價登錄,成立偽造私文書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之共同正犯 (B)甲、乙、丙三人提出內容不實之契約供實價登錄,依實務見解,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共同正犯 (C)若買家 A 知情,並配合墊高價金,亦不成立任何犯罪 (D)買家 A 如持該偽造之契約向銀行取得較高額之貸款,另可能成立詐欺罪
10 甲、乙、丙三人計畫共同殺害 A,甲之分工為取得 A 家鑰匙並在現場把風,乙、丙則於犯罪當日進
入 A 家持刀殺害 A。犯案前一日,甲將 A 家鑰匙先行交給乙。當日三人依約前往集合地點,但甲竟 先喝酒壯膽後而開車出門,未料在路上遇警察隨機臨檢,因酒駕而被逮捕。乙、丙當日見甲遲未出 現,乃直接翻牆進入 A 家殺人,乙覬覦 A 之名錶已久,在兩人共同殺死 A 後,乙趁丙不注意時,將 A 身上之名錶帶走。有關甲、乙、丙刑事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甲因未能出現於犯案現場,故已成功脫離於本案之共同正犯 (B)乙、丙兩人構成侵入住居罪共同正犯 (C)乙另外構成強盜殺人罪 (D)甲不適用刑法第 27 條第 2 項之共同正犯中止未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