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所見所聞,改變一生,不知不覺,斷送一生
100
(1 分)
模式:自由測驗
科目:(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
難度:非常困難
下載 下載收錄
1(A,C,E).

22.下列何者不屬於刑法所規定的「保安處分」?
(A)易服社會勞動
(B)感化教育
(C)強制戒治
(D)監護
(E)易服勞役


2(B,C,D).

40.《刑事訴訟法》犯罪偵查階段有關被害人權益保障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被害人得聲請證據保全
(B)被害人接受偵訊時,陪同之在場人得陳述意見
(C)被害人得聲請轉介適當機關團體進行修復
(D)被害人接受訊問時,得聲請遮蔽或適當隔離
(E)被害人就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得聲請再議


3(C).

36.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最遲應於何時前提出?
(A)知道犯人起六個月內
(B)第一審辯論終結前
(C)第二審辯論終結前
(D)判決確定前


4(A,B,C).

30.甲夫持槍以殺人故意向妻子乙射擊,但子彈未擊中乙,卻擊中偷偷躲在衣櫃中的小偷丙,丙因 而死亡。對丙之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的射擊行為對丙之死亡具有自然科學上的因果關係
(B)甲的射擊行為對丙之死亡不具有法的因果關係
(C)甲的射擊行為對丙之死亡具有條件關係
(D)甲的射擊行為對丙應成立故意殺人罪
(E)甲的射擊行為對丙應成立殺人未遂罪


5(B,C,D).

30.甲得知進口重型機車買賣有利可圖,與乙商議找人後,由乙負責到日本竊取重型機車。乙邀丙、 丁一起前往日本行竊,乙竊得九輛機車,再由丙與丁予以拆解、包裝與改變車身號碼後運回台 灣,甲找人組裝後,再賣給知情的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乙、丙與丁之行為依刑法第 7 條規定,有我國刑法之適用
(B) 甲成立加重竊盜罪的共謀共同正犯
(C) 甲、乙、丙與丁成立變造準私文書罪
(D) 戊成立贓物罪
(E) 丙、丁成立湮滅刑事證據罪


6(A,D,E).

37.刑法第 329 條規定:「竊盜或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 者,以強盜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竊盜或搶奪不成立時,即使有脫免逮捕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之情形,亦不能成立準強盜罪
(B)強暴脅迫不須達到不能或難以抗拒之程度
(C)所謂以強盜論,係指以刑法第 328 條普通強盜罪之刑罰論處而言
(D)準強盜罪係以竊盜或搶奪為前提,在脫免逮捕之情形,如強暴脅迫達不能抗拒程度,但竊 盜或搶奪為未遂者,應以強盜未遂論。
(E)脫離犯罪場所或追捕者之追捕以後,縱有施強暴脅迫,亦非當場施以強暴脅迫


7(A,B).

31. 偵查追訴機關發現犯罪案件時,即應開始偵查起訴之規定,與下列何者有密切關係?
(A) 不採私人追訴而採國家追訴之方式
(B) 國家獨占刑事司法
(C) 告訴不可分原則
(D) 職權進行主義
(E) 令狀原則


8(A).

29. 證據資料須具備證據能力,方得成為證據。下列何者非屬判斷證據能力是否具備之法則?
(A)自白補強法則
(B)自白任意性法則
(C)傳聞證據法則
(D)意見證據法則。


9(C,D).

39.甲夥同乙共同傷害丙致使丙臉部受傷、新配的眼鏡也被打破,1 週後甲又持球棒前往丙家搗毀 電器,丙向警察提起甲傷害告訴,警察將該案移送檢察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檢察官得就甲毀損丙電器的部分提起公訴
(B)檢察官就甲傷害丙的部分提起公訴時,法院得就甲毀損丙電器的部分審判之
(C)檢察官得就乙傷害丙的部分提起公訴
(D)檢察官得就甲毀損眼鏡的部分提起公訴
(E)檢察官就甲傷害丙的部分提起公訴時,法院得就乙傷害丙的部分審判之


10(A,B,D).

25.關於刑法第 329 條準強盜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承認準強盜罪之未遂罪
(B)本罪屬於裁判上一罪
(C)強暴脅迫與取財之間沒有方法目的的關係
(D)搶奪或竊盜未遂者不能成立準強盜罪
(E)當場施強暴、脅迫,須達到難以抗拒的程度


11(A,B).

22. 就現行刑法而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不純正不作為犯都是結果犯
(B) 過失犯都是結果犯
(C) 純正不作為犯都是結果犯
(D) 不純正不作為犯所觸犯的都是誡命規範
(E) 過失犯沒有不作為犯


12(A,E).

複選題
29.自訴為被害人之刑事訴訟上之權利,但其行使仍須符合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以下針對「甲駕車 不慎撞傷乙的傷害案件」所為有關自訴程序的敘述,何者正確?
(A)乙如要對甲提起自訴,必須委任律師行之
(B)提起自訴必須繳交裁判費
(C)如果甲為乙的父親,乙無論如何均不得對甲提起自訴
(D)乙的親弟弟亦得自行對甲提起自訴
(E)如乙為律師,毋庸另行委任律師,即得逕向法院自訴甲犯過失傷害罪


13(A,B,C).

22.某日刑警甲於任職之刑事組中,擔服當天的值日勤務時,接獲 其開設徵信公司之友人乙的請託電話,謂因辦理客戶徵信業 務之需,央其代為查詢某筆前科資料。甲雖明知提供該筆資 料有違法令,惟礙於情面,仍將該筆前科資料以刑事組中之 警用電腦查詢並列印後傳真予乙。刑警甲之上開行為,可構 成下列何種犯罪?
(A)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公務員圖利罪
(B)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公務員洩密罪
(C)刑法第三百 一十八條之一洩漏電腦秘密罪
(D)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公 務或業務上侵占罪
(E)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背信罪。


14(B,C).

28.警察人員甲於值班時,有一民眾因酒後發酒瘋,於值班台拍擊桌面,但尚無積極攻擊行為,甲誤以為此種行為構成「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注意要點」中之強暴行為,因而使用辣椒 水噴灑其臉部。試問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正確?
(A)甲成立誤想防衛
(B)甲成立違法性錯誤
(C)甲之錯誤不影響構成要件故意
(D)甲成立構成要件錯誤
(E)甲成立反面構成要件錯誤


15(A,B,E).

28. 依最高法院判例之見解,下列敍述何者正確?
(A) 在醫院充當助手的甲,如非擔任治療業務,則其對於求診者施藥致死,甲成立普通過失致死罪
(B) 甲見乙將其所配帶裝有子彈的手槍取出把玩時,未加阻止,致手槍走火,而將乙擊斃,甲仍應負過失致死之責
(C) 貨車司機甲駕駛前未先檢查煞車是否靈敏,於駕駛中因煞車不靈,壓斃人命,甲應成立業務過失致死罪
(D) 甲以駕駛小貨車販賣錄音帶為業,於駕駛該小貨車販賣錄音帶途中撞傷乙,甲成立業務過失致傷罪
(E) 甲以養豬為業,從事豬隻之生產、養殖、管理、出售工作,平日並不必經常駕駛貨車載運豬隻或養豬所需之飼料,某日因欲往豬舍養豬,單純駕駛小貨車以為代步之工具,途中撞死乙,甲應論以普通過失致死罪 .


16(A,C,D,E).

29.關於通譯協助被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屬於被告權利
(B)屬於法院訴訟上之工具
(C)旨在保障聽覺或語言障礙之訴訟權
(D)法院對於被告或其辯護人所為指定通譯協助被告之聲請,本於訴訟指揮之權限,審酌個案之具體情形,裁量是否指定
(E)如已認有指定通譯協助被告之必要,並為准予指定通譯之宣示,而後於審判期日行言詞辯論時,卻未指定通譯,亦未說明何以不為指定之理由,其所踐行之訴訟程序即屬違法


17(B,C,D).

34. 下列何種犯罪行為,以往成立常業犯,然而在現行法不再成立常業犯,
(A)職業殺人罪
(B)竊盜罪
(C) 詐欺取財罪
(D)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罪 。


18(A,B,D,E).

33.泳池救生員當班時,有人呼救卻因故未能救溺。此救生員「不法行為」於犯 罪分類上可能屬:
(A)故意犯
(B)過失犯
(C)抽象危險犯
(D)結果 犯
(E)實害犯。


19(A,B,C).

36.追訴權時效之進行,因下列何種原因而停止進行?
(A)提起公訴
(B)依法應停止偵查
(C)提起自訴
(D)犯罪行為人逃匿
(E)諭知公訴不受理判決確定


20(A,B,C).

35.有關夜間搜索與扣押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對有人住居之處所,若有急迫情形,得入內執行之
(B)假釋人使用之處所得入內執行之
(C)常用為妨害性自主行為之處所,得入內執行之
(D)經住居人承諾或暗示之同意,得入其住宅執行之
(E)侵害個人之隱私權及自由權


21(A,C,D).

36.有關當事人各項能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能力指在訴訟程序上得為當事人之資格
(B)訴訟能力指能為言詞上爭論之能力
(C)無意思能力即無訴訟能力
(D)一般而論於事實審程序中,有訴訟能力即有辯論能力
(E)於法律審程序中須以責任能力為必要


22(D).

4.甲擁有一枚台灣獨一無二的郵票,因聽聞乙也有一枚相同的郵票,恐該枚郵票之出現將大幅降低其郵票的價值,雖無意燒燬乙屋,卻向乙誆稱如不交出該枚郵票,將放火燒燬乙屋,乙因誤信甲會燒燬其房子而畏懼,乃交付郵票予甲,甲隨即撕毀該枚郵票並揚長而去,甲應論以何罪?
(A) 詐欺取財罪    
(B) 恐嚇取財罪       
(C) 竊盜罪               
(D) 毀損罪

 

 


【題組】4. 甲應論以何罪?
(A) 詐欺取財罪
(B) 恐嚇取財罪
(C) 竊盜罪
(D) 毀損罪


23(A).

【題組】5. 承第4題,甲構成該罪之理由為何?
(A) 因甲無不法所有之意圖
(B) 因甲行使詐術使乙陷於錯誤
(C) 因乙無交付郵票之意思
(D) 因乙心生畏懼而交付郵票


24(B).

甲之幼兒丙溺水,甲圖救之,無關之鄰人乙謂「逆子」,毋庸救之,甲聽之,丙亡。
【題組】22. (續前題)若案例事實改為:甲之幼兒丙溺水,無關之鄰人乙圖救之,甲謂「逆子」,毋庸救之,乙聽之,丙亡。問甲、乙成立:
(A) 甲、乙為不作為殺人罪共同正犯
(B)甲為作為的殺人罪,乙無罪
(C)甲為不作 為的殺人罪,乙無罪
(D)乙為不作為殺人罪,甲為殺人罪教唆犯


25(A).

甲、乙二人與A素有嫌隙,意圖教訓,某日該二人果聯手侵入A宅並毆傷之。
【題組】5.承上題(第4題),若A自行蒐證,上法院提出自訴:「告甲傷害。」則法院審判 案件的範圍,包括:
(A)甲侵入住宅的行為
(B)乙傷害的行為
(C)乙侵入 住宅的行為
(D)以上皆是。


快捷工具
完全正確!

(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自由測驗(難度:非常困難)-阿摩線上測驗

善剛剛做了阿摩測驗,考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