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A 國人甲在我國設有住所。其財產散置於我國、A 國及 B 國。甲生前立有遺囑,遺囑內將其所有財
產全數遺贈其學生乙。甲有三子丙、丁、戊均為 A 國人。現丙、丁、戊在我國起訴,主張遺囑無效。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遺囑若是有效,丙、丁、戊仍可就位於我國之財產主張應適用我國法律而享有特留分
(B)遺囑之形式要件,若依成立時遺囑人之本國法為無效,該遺囑必定無效,則丙、丁、戊之主張有理由
(C)遺囑之形式要件,依成立時遺囑人之本國法為無效。但若遺囑中涉及不動產,而該不動產在我國,
則遺囑關於不動產之部分仍可因符合我國有關遺囑形式要件之規定而有效
(D)倘若遺囑無效,甲之財產將成為無人繼承之財產,依我國法律處理之
70 A 國人甲在 B 國,對在 C 國營業的 A 國人乙發買賣契約之要約,乙則在 D 國對在 E 國的甲發該買賣契約之承諾,均未提及準據法,就買賣契約之方式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涉訟,就準據法敘述何者錯誤?
(A)買賣契約方式,得依該買賣契約成立要件及效力應適用之法律
(B)買賣契約方式,得依發要約地(B 國)法律所定之方式
(C)買賣契約方式,得依發承諾地(D 國)法律所定之方式
(D)買賣契約方式,得依我國法律所定之方式
60 A 國人甲於民國 101 年 5 月 20 日在 B 國飛機上,口頭授與 C 國人乙在我國購買汽車的代理權;嗣後
乙果依甲的囑託代理甲,在臺北市向我國國民丙購買汽車;當事人始終未曾就相關準據法為任何表示。關於上述當事人甲、乙、丙相互間法律關係的準據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甲、乙間,其代理權的有無,應依 A 國法 (B)在甲、乙間,其代理權的範圍,應依我國法 (C)在甲、丙間,乙的代理權之有無,應依我國法 (D)在甲、丙間汽車所有權移轉契約的成立及效力,均依我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