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礦區位於某山坡地,總面積達 500 公頃,由 A 公司於民國(下同)65 年
取得採礦權,85 年經申請核准展限 20 年。104 年底,A 公司向經濟部再
度申請展限,經濟部於 105 年 1 月核准展限 10 年。居住於甲礦區下方
200 公尺處之原住民 B,認為甲礦區位於原住民保留地,應依原住民族
基本法(下稱原基法)第 21 條第 1 項等規定,另經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
始得核准展限;且 A 公司採礦面積已達環境影響評估法(下稱環評法)
(83 年 12 月制定公布)規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下稱環評)之規模,
亦應另經環評審查通過,始得核准。B 認為經濟部上述核准展限違法,
依法提起行政爭訟。請問:
【題組】
⑴B 認為經濟部之核准展限,同時違反原基法第 21 條第 1 項及環評法
第 14 條第 1 項,各應提起何種類型之行政訴訟?(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