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優良的傳統可以繼承,但是卓越的成就要自己創造
24
(1 分12 秒)
模式:循序漸進模式
【精選】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難度:(1801~1825)
繼續測驗
再次測驗 下載 下載收錄
1(B).

171. 甲、乙和丙三人共同竊取丁的機車,係犯下列何種罪名?
(A)共同竊盜罪
(B)結夥 竊盜罪
(C)聚眾竊盜罪
(D)普通竊盜罪


2(B).
X


甲帶著八歲的兒子乙逛百貨公司,要乙趁著店員不注意,將一隻泰迪熊玩具藏在衣服裡面。乙的行為屬於?
(A) 成立幫助犯
(B) 成立正犯
(C) 成立共犯
(D) 不成立犯罪


3(B).

偽造私文書達以下何種程度,犯偽造私文書罪?
(A) 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B)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C) 一旦偽造,即推定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D) 一旦偽造,即推定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4(B).
X


41.刑法第320 條第2項之竊佔罪,依實務見解,係屬下列何種犯罪類型?
(A)即成犯
(B)接續犯
(C)徐行犯
(D)不純正身分犯
(E)不作為犯


5(C).

725.依司法實務見解,因不滿偵查方式打破派出所玻璃者,應處:
(A)刑法第一三八條之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
(B)刑法第三五三條之毀損建築物罪
(C)刑法第三五四條之毀損一般物品罪
(D)刑法第一四九條之妨害秩序罪


6(D).
X


1570.證人甲於警詢時,故意向司法警察乙為不實之陳述,並經記載於警詢筆錄。關於證人甲之行為,依據最高法院 73年台上字第1710 號判例意旨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無罪
(B)甲成立刑法第 168條之偽證罪
(C)甲成立刑法第 168 條偽證罪與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數罪併罰
(D)甲成立刑法第 168 條偽證罪與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想像競合犯。


7(D).
X


1962.甲開槍射殺某富商之千金女乙,因槍法失準並未擊中乙,不過卻意外擊斃被乙抱在懷裡之價值數十萬元的名貴貓咪。問甲之開槍行為應成立下列何罪?
(A)殺人罪之未遂與毀損罪
(B)僅成立殺人罪之未遂
(C) 僅成立毀損罪
(D)無罪


8(D).
X


23 有關犯罪偵查過程檢察官訊問證人制作之筆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命在場律師簽名
(B)屬於供述證據
(C)非屬傳聞證據
(D)仍須補強證據


9(D).

1. 關於「刑事程序法上的訴訟障礙事由(免訴權)」與「刑事實體法上的免責事由(免責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憲法第73條:「立法院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係屬「刑事程序法上的訴訟障礙事由」
(B)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係屬「刑事實體法上的免責事由」
(C)地方民意代表在議會中之言論及表決,既不構成「刑事程序法上的訴訟障礙事由」,亦不構成「刑事實體法上的免責事由」
(D)憲法第52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係屬「刑事程序法上的訴訟障礙事由」


10(D).
X


25 有罪判決確定後,得對該判決聲請再審之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自訴人得為受判決人之不利益聲請再審
(B)管轄法院之檢察官得為受判決人之利益或不利益聲請再審
(C)被害人得為受判決人之不利益聲請再審
(D)受判決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


11(D).

33 刑法第 328 條第 3 項「犯強盜罪」因而致人於死或致重傷罪之規定,其所稱之「犯強盜罪」,依實 務見解,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僅限於犯刑法第 328 條第 1 項、第 2 項之普通強盜罪及強盜得利罪
(B)不包括犯刑法第 329 條之準強盜罪
(C)不包括犯刑法第 330 條之加重強盜罪及其未遂罪
(D)包括犯刑法第 328 條第 4 項之強盜未遂罪


12(D).
X


24 甲遭乙毆打成重傷,乙被檢察官提起公訴。下列關於甲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於審判期日到庭陳述意見
(B)乙如被判無罪,甲有上訴之權利
(C)乙如否認犯罪,甲有當庭詰問乙之權利
(D)甲可以聲請法院調查乙犯罪經過之證據


13(D).
X


20.依據 104 年 12 月 30 日最新修正公布刑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A)褫奪公權
(B)沒收
(C)禁戒處分
(D)罰金


14(D).
X


11.甲見乙所有之鸚鵡十分可愛,乃趁乙不在場時,擬將該鸚鵡帶回家給其兒子丙賞玩,當其打開鳥籠正在抓該鸚鵡時,不慎讓該鸚鵡飛走不再返回,甲的行為應如何評價?
(A)成立普通竊盜未遂罪
(B)因尚未建立自己對鸚鵡之持有支配關係,而鸚鵡已飛走不再返回,故為毀棄一般物品罪
(C)過失毀損,為刑法所不罰
(D)成立破壞安全設備之加重竊盜未遂罪


15(D).
X


19.甲乙共同對丙違犯傷害致死罪,丙之配偶丁選擇宥恕甲而對之撤回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丁之撤回告訴,不影響偵查進行
(B) 丁之撤回告訴,即生撤回之效力
(C) 丁之撤回告訴,其效力僅及於甲
(D) 丁之撤回告訴,其效力亦及於乙


16(D).
X


17 甲乙兩人發生口角,甲出手打乙想要傷害乙,但不想要致乙於死。沒想到卻不小心用力過猛,不僅 將乙的身體打傷,且乙還失去重心,頭部因此撞到地板受傷昏迷。不久,乙果然因傷死亡。下列敘 述何者正確?
(A)甲應論以殺人罪
(B)甲應論以傷害致死罪
(C)甲犯故意傷害罪及過失致死罪,應論以想像競合犯,從一重之過失致死罪處斷
(D)乙死亡的結果與甲的行為之間不具相當因果關係,甲只能論以普通傷害罪


17(D).
X


36 甲寄了一封情書給乙,收信人也記載乙,丙見狀竟未得乙的同意,擅自開啟閱讀信的內容。下列敘 述何者錯誤?
(A)如該信件僅以迴紋針夾住封口,非屬封緘,丙即不構成刑法第 315 條之罪
(B)如該信件是電子郵件,而非實體的信件,丙即不構成刑法第 315 條之罪
(C)如該信件內容是以丙看不懂的外文撰寫,因信件內容之秘密並未為丙所理解,丙即不構成刑法第 315 條之罪
(D)如乙是未成年人,丙是乙的母親,丙為了保護教養乙而開拆信件,丙即不構成刑法第 315 條之罪


18(D).
X


15.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製作筆錄,下列所述何者為正確?
(A)詢問 筆錄應由詢問人親自製作
(B)詢問筆錄應向受詢問人朗讀或令其閱讀 ,詢以記載有無錯誤
(C)犯罪嫌疑人請求將記載變更時,得將其陳述 附記於筆錄
(D)因情況急迫或事實上之原因不能由詢問人製作筆錄時 ,應全程錄音並錄影。


19(D).
X


5. 警察甲涉犯《刑法》第 213 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一審法院於民國 109 年 5 月 24 日將訂於 同年 5 月 29 日 11 時之第一次準備程序期日傳票送達甲,另於同年 11 月 6 日進行審判期日程 序。甲於法院 109 年 5 月 29 日行準備期日已詳為陳述,並就卷內相關卷證資料均同意有證據 能力,於其後之審判期日復為相同供述且已參與辯論,甲對於上開審判期日就審期間不足並無 異議。案經二審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涉犯的案件屬於《刑法》第 61 條所列各罪,故不得上訴第三審
(B)甲涉犯的案件非屬《刑法》第 61 條所列各罪,且因訴訟程序違背法令,故得上訴第三審
(C)甲涉犯的案件非屬《刑法》第 61 條所列各罪,雖因訴訟程序違背法令,但對判決結果顯然 無影響,故不得上訴第三審
(D)甲涉犯的案件非屬《刑法》第 61 條所列各罪,且因訴訟程序違背法令,故得上訴第三審


20(D).
X


44 工人甲與同事乙發生爭吵,遂於工地以傷害故意追打乙,在追逐過程中,甲把乙打傷倒地,乙頭部因而撞 擊水泥地面而死亡。依實務見解,甲成立何罪?
(A)殺人罪
(B)傷害致死罪
(C)過失致死罪
(D)過失傷害致死罪


21(D).
X


49 基金會董事長甲不滿董事乙之作風,甲在基金會之官方網頁上,公然謊稱「乙董事侵占公款」 。甲成立何罪?
(A)刑法第 309 條第 1 項之公然侮辱罪
(B)刑法第 310 條第 1 項之普通誹謗罪
(C)刑法第 310 條第 2 項之加重誹謗罪
(D)刑法第 309 條第 2 項之強暴侮辱罪


22(C,D,E).
X


26.甲與乙於國外相識,並經常一起吸食毒品。甲回國後,乙以頗具毒品暗示之話語告知甲並寄來 一件包裹,甲預感到這包裹內應該有毒品,而請其不知情之友人丙代收該包裹。而當丙收包裹 時,即刻被警察查獲,其中果然藏有毒品。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因經常與乙一起吸毒,且乙以頗具暗示毒品話語與甲溝通,故甲對乙所寄包裹之內容, 具有不確定故意
(B)甲請不知情之丙代收包裹,兩人成立共同正犯
(C)丙是包裹收件人,因此是幫助犯
(D)甲利用丙收件,可能成立間接正犯
(E)甲請丙收件包裹,可能成立教唆犯


23(D).
X


1 下列何者非屬罪刑法定原則之衍生子原則?
(A)成文法原則
(B)法益保護原則
(C)溯及既往禁止原則
(D)類推適用禁止原則


24(D).

43. 甲的住所地在高雄,於屏東亦有居所,一日甲於雲林打傷居所地在花蓮的乙,下列何法 院對於此案件無管轄權?
(A)高雄地方法院
(B)屏東地方法院
(C)雲林地方法院
(D)花蓮地方法院


25(D).
X


2. 依刑事訴訟法第 3 條之 1:「本法所稱沒收,包括其替代手段。」下列何者是此所謂的「替代手段」?
(A)沒入
(B) 追徵
(C) 留置
(D) 扣押


快捷工具

【精選】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難度:(1801~1825)-阿摩線上測驗

許琮勛剛剛做了阿摩測驗,考了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