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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38 秒)
模式:今日錯題測驗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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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X


5.債務人於約定期日不為給付而給付遲延者,債權人於何時得解除契約?
(A)債權人催告債務人立即清償債務後
(B)債權人不須催告債務人,隨時得解除契約
(C)債權人定期催告債務人清償債務後
(D)債權人應以存證信函催告債務人清償債務後


2(A).

190. 行政院之決策性質上,屬於下列何種制度:
(A)獨任制
(B)合議制
(C)獨裁制
(D) 獨立制


3(D).

46 甲將其A 地設定抵押權予乙後,甲所為之下列行為,何者將有害於乙?
(A)再將A 地設定抵押權予丙
(B)再將A 地設定地上權予丁
(C)再將A 地讓與戊
(D)再就A 地為事實上之處分


4(A).

43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9條之規定,保險對象就醫時由何人查核其保險資格?
(A)保險醫事服務機構
(B)中央健康保險局
(C)健保各地區分局
(D)中央社會保險局


5(A).

甲將房屋為丙設定抵押權,擔保乙對丙之債務,其後丁與丙約定獨自承擔該債務,乙退出債之關係,甲得知後,不願為丁擔保該債務,當事人間法律關係有何影響?
(A)抵押權消滅
(B)抵押權不受影響
(C)抵押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D)抵押權效力未定


6(C).

無行為能力人所為日常生活所必需之法律行為,其效力依民法規定為何?
(A)有效
(B)得撤銷
(C)無效
(D)效力未定


7(D).
X


1.甲唆使乙、丙及丁共同前往戊宅殺戊,乙在門外把風,丙、丁入內,誤認戊弟己為戊而殺之,己妻庚狂呼救人,丙、丁復將庚殺死,丙又順手取走戊家財物數件,之後分頭逃逸,經警破獲,移送法辦,下列有關甲、乙、丙及丁四人之刑責的論處何者不正確?
(A)丙、丁誤認戊弟己為戊而殺之,影響教唆人的刑事責任,甲僅應負教唆殺人未遂刑責
(B)丙、丁將庚殺死,丙又順手取走戊家財物之行為,已逾越原來教唆的範圍,甲不必就此部分負擔刑責
(C)乙在門外把風,但因丙、丁之犯罪已達既遂,基於共同正犯一部行為,全部責任之法理,應負共同殺人既遂罪責
(D)丙、丁受甲之唆使,入戊宅欲殺戊,結果誤認其弟己以為戊,是為客體等價的錯誤,並無阻卻殺人故意之效果,仍應負殺人既遂罪的共同正犯刑責


8(C).
X


56.法學方法論上,對於法律漏洞的填補,有所謂目的性限縮,對於目的性限縮,下列何者正確:
(A)與限縮解釋,名異實同
(B)與類推適用,方法相同
(C)將法律未規定之事項,依目的性考慮,加以適用
(D)對法律可能適用的事項,依目的性考慮,排除不加適用


9(B).
X


27.下列行為之效力,何者為得撤銷?
(A)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土地買賣契約
(B)無權利人所為之無權處分
(C)無權代理之行為
(D)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而與他人結婚


10(B).

訴願之決定,至少應有多少比例委員出席及多少比例出席委員同意?
(A)應有委員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
(B)應有委員過半數出席及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
(C)應有委員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
(D)應有委員過半數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同意


11(D).

8.若桃園市政府辦理交通部之委辦事項,並依其法定職權訂定委辦規則,但該委辦規則與中央法令牴觸者,應如何處理?
(A)由交通部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B)由交通部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C)由交通部報行政院予以函告無效
(D)由交通部予以函告無效


12(B).
X


46 債務人甲就同一原因金錢債務對乙負有原本、利息及費用之債務時,因甲所提出之給付,不足清償全部債額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法應先抵充原本、次充利息、次充費用,不得變更
(B)僅甲得指定應先抵充之債務
(C)僅乙得指定應先抵充之債務
(D)甲、乙得約定應先抵充之債務


13(B).
X


29 稅捐稽徵機關對欠稅人之財產為保全之處分前,財政部不得函請主管機關限制欠稅人出境,主要係基於下列何種一般法律原則?
(A)比例原則
(B)法律保留原則
(C)平等原則
(D)公益原則


14(B).
X


46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請問此項規定出自於下列何種法律?
(A)民法
(B)憲法增修條文
(C)刑法
(D)刑事訴訟法


15(B).
X


122. 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但下列何者事由發生時,仍不得「不經傳喚而逕行拘提被告」?
(A)被告有事實足認為有誣告之虞
(B)被告所犯者為 7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C)被告有逃亡之虞
(D)被告無一定之住、居所


16(C).

266. 刑事訴訟法第291條規定:「辯論終結後,遇有必要情形,法院得命再開辯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於法院依職權為再開辯論的裁定,不得抗告
(B)證據雖已調查,但其內容尚欠明瞭者,可命再開辯論
(C)實務見解認為,辯護人不能為再開辯論之聲請
(D)再開辯論是原審判程序的延續


17(D).
X


27 民事訴訟之當事人不具有律師資格,未委任律師而自己提起第三審上訴,第二審法院應如何處置?
(A)應以上訴不合法裁定駁回之
(B)應定期先命補正
(C)應將上訴狀連同卷宗送交第三審法院
(D)應為不受理判決


18(C).
X


39 依現行實務見解,法院關於下列何者之認定,不適用刑事訴訟法之嚴格證明法則?
(A)貪污案件之被告是否具備公務員身分
(B)妨害性自主罪之被害人是否已滿 14 歲
(C)過失致人於死案件中被告駕車不慎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因果關係
(D)普通詐欺案件中被告之犯罪所得範圍


19(C).
X


9 關於定期改選,下列何者未曾出現於我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A)民意代表之定期改選,為反映民意,貫徹民主憲政之途徑
(B)立法院既已定期改選,行政院院長即有率內閣總辭之憲法上義務
(C)國民大會代表任期屆滿,無故延任,其行使職權已非選民所付託,與民意代表應定期改選之精神相違
(D)不分區立法委員跨屆連續提名,與民意代表應定期改選之精神有違


20(C).
X


37 工友乙受僱於甲機關,於機關內傳遞緊急公文時,因時間十分緊迫遂在走廊上奔跑,不慎撞上前來洽公之 丙。關於甲乙丙間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民法第 188 條第 1 項本文之規定,因僱用人利用受僱人擴大其職務活動範圍,故乙若因執行職務,不 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甲代乙負責,乙無須負責
(B)若甲選任乙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甲不負賠 償責任
(C)即使甲因選任監督乙執行職務已盡相當之注意而免除賠償責任,丙仍得聲請法院斟酌甲與丙之經濟狀 況,令甲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D)即使甲並未命乙在走廊奔跑,但該行為與乙執行職務有關,因此甲仍應負民法第 188 條之僱用人責任


21(C).

36 稱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下列關於不動產役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不動產役權因時效而取得者,以繼續並表見者為限
(B)不動產役權不得由需役不動產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權利之標的物
(C)不動產役權,不得就自己之不動產設定之
(D)不動產役權人因行使權利而為設置者,有維持其設置之義務


22(A).
X


16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548 號解釋:「主管機關基於職權因執行特定法律之規定,得為必要之釋示,以供 本機關或下級機關所屬公務員行使職權時之依據,……」本段所描述者為下列何者之法規範?
(A)自治條例
(B)行政規則
(C)法規命令
(D)法律


23(B).
X


38 對於拘提或逮捕到案之被告,有關司法警察詢問該被告,未依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第 1 項告知被告相 關事項,及其後產生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未告知得保持緘默者,按照第 158 條之 2 第 2 項規定,其自白原則上不得作為證據
(B)未告知所犯犯罪嫌疑罪名者,按照第 158 條之 2 第 2 項規定,其自白原則上不得作為證據
(C)未告知應變更嫌疑罪名者,按照第 158 條之 2 第 2 項規定,其自白原則上不得作為證據
(D)未告知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者,按照第 158 條之 2 第 2 項規定,其自白原則上不得作為證據


24(C).
X


48 甲公司負責人向乙公司借牌,以乙公司名義向某鎮投標「河川暨區域排水疏濬清淤工程」,鎮長丙明知甲公司借牌投標之違法情事,仍然指示承辦人員通過其投票審查,最終得標,甲因而獲取工程利益。鎮長丙有無犯罪?
(A)構成對主管事務圖利罪
(B)構成對非主管事務圖利罪
(C)構成違背職務收賄罪
(D)沒有犯罪,因乙公司確實存在


25(D).
X


18 有關警察機關委託民間業者執行違規停車之車輛拖吊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拖吊業者得獨立判斷車輛是否違規,以及是否有拖吊之必要
(B)拖吊業者從事拖吊業務造成車輛損害,警察機關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C)對於因拖吊過程造成車輛之損害,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
(D)警察機關得與民間業者以契約協定,由其負擔因執行拖吊業務對車主產生之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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