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某夜市中之商家甲,被附近住戶檢舉違反都市計畫使用分區之規定,經主管機關查明後,
去函要求其於 1 個月內改善,惟甲仍未改善,乃依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第 1 項之規定
處罰甲新臺幣 12 萬元罰鍰。甲提出下列主張,認為處罰為違法,請問其主張是否正確?
△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第 1 項:「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本法或內政部、
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
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題組】(二)甲主張主管機關於處罰前未通知其陳述意見;且該罰單上漏未記載其不服處罰時之救濟
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