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在我國居住之 A 國人甲,在 B 國自書遺囑,將其在我國所有之古董、珠寶、出賣有價證券後之所得和存款等動產捐出,在我國設立照顧清寒家庭出身之法律系學生為宗旨之財團法人,準據法應如何決定?
(A)在 B 國的自書遺囑之成立與效力及捐助行為之效力,一律依照遺囑之準據法來決定
(B)在 B 國的自書遺囑之成立與效力及捐助行為之效力,一律依照法人設立之準據法來決定
(C)在 B 國的自書遺囑是否成立、有效,依照遺囑之準據法決定之;捐助行為之效力,依照法人設立的準據法即 A 國法決定之
(D)在 B 國的自書遺囑是否成立、有效,依照遺囑之準據法決定之;捐助行為之效力,依照法人設立的準據法即我國法決定之
59 甲之父母分別為 A 國與 B 國人,甲基於出生之原因而取得 A 與 B 兩國國籍,若甲之住所在 C 國,
依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應適用甲之本國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適用 C 國法 (B)得選擇適用 A、B 二國之任一國法
(C)適用關係最切之 A 國或 B 國法 (D)適用甲選定之 A 國、B 國或 C 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