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原告甲列乙為被告,聲明求為命乙返還 A 屋之判決,主張先位依租賃物返還請求權(下稱 a 請求權)
請求,備位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下稱 b 請求權)請求。試問下列何者錯誤?
(A)法院審理之結果認 a 請求權及 b 請求權均為有理由時,其判決主文為:「被告應將 A 屋返還予原
告。」
(B)法院審理之結果認 a 請求權為有理由時,其判決主文為:「被告應將 A 屋返還予原告。原告其餘
之訴駁回。」
(C)法院審理之結果認 b 請求權為有理由,a 請求權為無理由時,其判決應命被告將 A 屋返還予原告,
並於判決理由中就無理由部分為說明
(D)法院審理之結果認 a 請求權及 b 請求權均為無理由時,其判決主文為:「原告之訴駁回。」
15 甲將其所有且已向保險公司丙投保地震險之 A 屋一幢(不包含基地),以X元之價款立約出售予乙,
並隨即交屋予乙使用。詎該屋卻遭地震全毀,致甲無法移轉 A 屋所有權登記予乙,其可得領取之保險
理賠金為 Y 元。設若 X>Y,則乙得主張下列何種權利?
(A)依物權人負擔危險之原則,免為對價給付之義務
(B)依債權人負擔危險之原則,免為對價給付之義務
(C)行使代償請求權,以替代原定 A 屋之給付
(D)主張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解除買賣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