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將其 A 地出借於乙,借期 10 年。某日甲有意收回自用,但囿於借貸契約之年限尚未屆至,為
規避上揭抗辯,乃向丙提議,以低於市價之價格,將 A 地出售於丙,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丙, 再請丙向法院對乙提出所有物返還請求之訴,若能獲勝訴判決並取回土地後,再將 A 地移轉所有 權登記於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丙如係妨害有權占有人乙之占有,使乙無法再為 A 地之使用為目的之權利行使,構成權利濫用 (B)誠信原則為民事法基本之指導原則,有稱之為「帝王條款」 (C)權利濫用原則與不得違反公共利益原則,均為誠信原則違反之具體型態 (D)誠信原則為民事法之原則,當事人得合意加以排除適用
6 甲將其所有之磚塊與水泥,於乙所有之土地上興建 A 屋,於屋頂已完成,客觀上已能足供遮風避
雨之用,但尚未裝上鐵門之際,遭丙酒後駕駛車輛撞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A 屋雖然客觀上僅足遮風避雨之用,但傳統上門為房屋之出入使用,極具重要性,因此,在尚 未裝上鐵門之際,A 屋仍非定著物,沒有獨立所有權,故得向丙請求所有權侵害之人,為土地 所有人乙 (B) A 屋客觀上已可遮風避雨之用,倘若具有經濟效用,且具有定著物之屬性,為民法上之不動產, 有獨立所有權,起造人甲得向丙請求房屋所有權遭侵害之損害賠償 (C) A 屋客觀上雖然可遮風避雨之用,且具有經濟效用,但既然 A 屋興建於乙所有之土地上,A 屋 仍屬乙之所有,故得向丙請求房屋所有權遭侵害之損害賠償者,仍然為乙 (D) A 屋客觀上雖然可遮風避雨之用,且具有經濟效用,但因甲興建 A 屋,並未取得土地所有人乙 之同意,故該房屋所有權仍應歸屬於乙,甲不得主張房屋所有權
14 甲、乙、丙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為三分之一,三人互為約定不得將應有部分轉讓於他人。某日,
甲未得乙、丙同意,私將 A 地應有部分處分及辦理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丁,丁明知甲乙丙間有禁止 轉讓特約。此時 A 地所有權歸屬為何? (A) A 地所有權屬丁 (B) A 地所有權屬乙、丙共有 (C) A 地所有權屬甲、乙、丙共有 (D) A 地所有權均屬乙、丙、丁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