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以下何者違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總綱在國中教育階段的課綱設計:1、學校在彈性學習課程裡,可以設計類似高中的選修課程提供學生依興趣及能力分組選修
2、自然科學、社會、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等領域,均含數個科目,除實施領域教學外,經學校
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亦得實施分科教學
3、國中社會領域(史、地、公)可採分科教學,亦可於不同年級彈性修習不同科目,不必每個科目在每學
期都修習
4、學校得彈性調整或重組部定課程之領域學習節數,實施各種學習型式的跨領域統整課程。跨領域統整
課程最多佔領域學習課程總節數三分之一。
(A) 1 2 3 4
(B)1 3 4
(C) 3 4
(D)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