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 高中(學測,指考)◆國文難度:(176~200)-阿摩線上測驗
1000060384493剛剛做了阿摩測驗,考了36分
13-15為 題 組 。 閱 讀 甲 文 、 乙 表 , 回 答 13-15題 。 甲 共 享 經 濟 是 指 擁 有 閒 置 資 源 的 機 構 或 個 人 有 償 讓 渡 資 源 使 用 權 給 他 人 , 以 減 少 資 源 浪 費 , 並 創 造 價 值 。 因 為 科 技 的 配 合,共 享 經 濟 最 近 幾 年 大 行 其 道。例 如 智 慧 型 手 機 有 助 於 建 構 相 應 的 服 務 功 能,又 提 供 處 處 且 時 時 上 網 的 便 捷,個 體 便 可 藉 助 第 三 方 創 建 的 媒 合 平 臺,交 換 閒 置 資 源,於 是 產 生 了 第 一 類 型 的 共 享 經 濟 —個 人 閒 置 資 源 共 享, 例 如 個 人 可 以 透 過 Airbnb( 房 間 共 享 )、 Uber( 乘 車 共 享 )等 媒 合 平 臺,提 供 或 選 擇 服 務 。 但 由 於 提 供 資 源 或 服 務 者 的 素 質 往 往 良 莠 不 齊,導 致 許 多 意 外,有 些 國 家 政 府 出 面禁止 , 於 是 漸 漸 發 展 出 第 二 類 型 的 共 享 經 濟 —標 準 化 的 商 業 資 源 共 享 , 由平臺 對 個 人 提 供 標 準 化 的 服 務,例 如 Airbnb建 立 品 牌 公 寓、Uber提 供 更 多 交 通 服 務。然 而,服 務 越 標 準 化,平 臺 就 會 越 來 越 像 傳 統 的 飯 店 或 租 車 公 司,使 共 享 與 分 享 的 精 神 逐 漸 消 失 。 因 此,有 人 指 出:第 二類型的 共 享 經 濟 只 是 讓 少 數 公 司 打 著「 共 享 」大 旗 收 割 豐 厚 的「 經 濟 」果 實;而 且 平 臺 業 者 與 資 源 提 供 者 沒 有 勞 雇 關 係,也 可 能 讓 資 源提供者 自 行 承 擔 損 失 風 險 。
15.綜合甲文、乙表,關於「共享經濟」與「古代租賃」的比較,敘述最適當的是:
(A)
(B)
(C)
(D)
18-19為題組。閱讀下文,回答18-19題。
儒家思想影響我國數千年來的社會福利政策與老人照護發展。《禮記‧禮運》
「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的大同理想,也
成為國家制定福利政策的基礎。
《管子》載周代設「掌病」一職,照顧老人的疾病。梁武帝設立安養機構「獨
孤院」,專門收住老人和孤兒,自此開啟古代機構式照護的制度。唐初,寺院設
「悲田養病坊」濟貧療疾,由寺僧操理。玄宗時,「養病坊」經費由國家官本放
貸之利息提供,仍委寺僧負責。武宗廢佛後,「於錄事耆壽中,揀一人有名行謹
信,為鄉里所稱者,專令勾當」,並撥給寺田,「以充粥料」。到了宋代,哲宗
曾下詔:「鰥寡孤獨貧乏不得自存者,知州、通判、縣令、佐驗實,官為居養之」。
徽宗則正式設置「居養院」,收住 窮 而 無 告 及 疾 病 者,同 時 設 立 救 療 貧 病 的「 安
濟 坊 」。南 渡 後,「 多 合 居 養、安 濟 而 為 一,名 之 曰 養 濟 院 」,專 派 醫 官 治 療,
並 派「 童 行 」二 人 負 責 管 理 飲 食。明 代 承 宋、元 之 制,明 太 祖「 詔 天 下 郡 縣 立 孤
老 院 」,未 久,易 名 為「 養 濟 院 」,並 明 文 規 定 收 養 對 象:「 民 之 孤 獨 殘 病 不 能
生 者 , 許 入 院 」 , 同 時 將 「 養 濟 院 」 載 入 《 大 明 律 》 。
然 而,完 全 依 賴 公 部 門 辦 理 之 財 務 壓 力 極 大,明、清 的「 養 濟 院 」開 始 接 受
民 間 捐 助,後 來 也 開 放 民 間 設 立。民 間 出 現 各 種 類 似「 養 濟 院 」的 照 護 機 構,社
福業務與老人照護漸漸仰賴民間的力量辦理。(改寫自陳亮恭《微霞與桑榆》)
21. 若 依 據 上 文 進 行 ①、 ② 兩 項 推 論 , 最 適 當 的 研 判 是 : ① 巨 量 資 料 只 提 供 多 種 參 考 訊 息 , 未 必 能 提 出 正 確 因 應 之 道 。② 巨 量 資 料 將 顛 覆 當 前 的 產 業 生 態 , 賣 資 料 會 比 賣 硬 體 賺 錢 。
(A)① 正確, ② 錯誤
(B)① 正確,② 無法判斷
(C) ① 錯誤,②無法判斷
(D) ①無法判斷,② 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