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根據下列案例,回答第 57~60 題:
許醫師早年喪偶就未再娶,目前有一兒子許小弟(25 歲),及一弱智女兒許小妹(22 歲),尚能自理日常生活,許醫師年紀已大,為了保障弱智女兒之生活,避免財產遭詐騙,並進而達成移轉財產予下一代之規劃,於 111 年 3 月與銀
行安排下列信託規劃:
甲信託:委託人許醫師移轉現金 5,000 萬元予信託專戶,受益人為許小妹,且約定每月由信託專戶給付受益人許小妹生
活費用 3 萬元,每年共 36 萬元。
乙信託:許醫師將 2,000 萬之壽險保單(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為許醫師,死亡保險金受益人為許小妹),交付信託,約定
死後這筆保險金匯入此信託專戶。
丙信託:委託人許醫師以現金 2,000 萬元成立信託,信託期間 20 年,契約約定每年由信託財產定額 100 萬給付許醫師,
20 年後信託期間屆滿剩餘財產移轉給許小弟。
丁信託:許醫師預立遺囑,於許醫師死亡之日,將 95 年 3 月以市價 3,000 萬購入的房屋轉入丁信託,受益人為許小弟,
信託期間為 10 年。
【題組】60.假設 3 年後,許醫師不幸死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將甲信託的信託財產時價計入許醫師的遺產總額 B.須將乙信託的信託財產時價計入許醫師的遺產總額 C.須將丙信託中許醫師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未領受部份計入許醫師的遺 產總額 D.須將丁信託中的房屋以 3,000 萬計入許醫師的遺產總額
(A)僅 A、B
(B)僅 A、B、C
(C)僅 A、B、D
(D)僅 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