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治理是指企業透過機制設計改善制度,在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 1 的組織體系
中,有效監督所有權者、管理階層,以及員工的活動,以防止弊端,實現企業社會責
任之目標。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所提出的公司治理原則,公司治理應該注
意下列六大事項,包括建構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保障 2 權益、強化董事會功能,
健全監察人功能、保護利害關係人權益、及提高 3 透明度。台灣在完成公司治理
法制化之後,規定上市櫃公司應設置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與 4 委員會,並
編製企業 5 報告書。
【題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