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文寫作:(20 分)人總是傾向於幫助自己認同的人。雖然說生命無分貴賤,然而
無論是捐款還是當志工,總是因為某些人的處境打動了自己、跟自己涉足的領域有關,或出於某種自己做不到的補償心理。想想,為什麼當你有餘力的時候,會選擇捐款給流浪動物而非飢餓的孩子?
為什麼去老人中心當志工而不想去假日淨灘?為什麼更願意去了解受暴婦女而非底層勞工?
許多時候,助人並非出於嘉惠天下蒼生的道德情操,而是個人生命經驗的折射或偏好。我們心中自有一把尺,用來衡量那些人想幫,那些人「下次再說」。於是總有一群「不討喜」的人。
不過,「討喜」其實也是一種社會資本。能夠成為一個討喜的
人,通常是因為我們有機會不斷透過人際互動自我修正,同時有資源連上世界網絡,完成一種社會化的過程――我們知道做什麼會被討厭、如何打扮才能被接受、該怎麼說話別人才聽得進去、選擇什麼樣的職業叫做體面、發什麼樣的貼文可以偽裝成功,不過許多人
並沒有這些條件。
——改寫自葉靜倫,博客來 OKAPI 閱讀生活誌 2019 年 7 月 11 日
依據上文,一般人幫助人的原因為何?你曾有幫助人的經驗嗎?是以何種標準選擇(討喜或不討喜)的呢?請以 350 字為限,說明你對上文助人標準的看法和自己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