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甲脅迫乙,將其所收藏之 A 古董以高價出售給善意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之乙,若欲撤銷該意思表示者,應於脅迫終止後1年內為之 (B)被脅迫行為雖非出自於買受人丙,甲仍得撤銷其與丙之買賣契約 (C)乙雖受甲脅迫,但因丙為善意,故乙不得以其受甲之脅迫而撤銷與丙之買賣契約 (D)丙以高價購買 A 古董,乙未受有損害,故乙不得以其受甲之脅迫而撤銷與丙之買賣契約
7 甲向乙以低價承租小套房 A 一間,契約締結前乙已表明 A 屋係輻射屋可能危及健康,而低價出
租,但甲仍同意承租。事後甲反悔欲終止契約。下列關於終止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A)契約終止權的性質,為形成權 (B)因乙低價出租,而甲仍同意承租。事後甲不得以 A 屋係輻射屋為由,終止契約 (C)行使契約終止權,並不會發生民法第259條回復原狀的效果 (D)契約終止權的效果,係契約之效力向將來消滅,並無溯及效力
9 乙之父母 A 與 B 年事已高,無謀生能力,因乙自年輕時即與父母失和,雖了解其生活狀態,卻不
聞不問,其鄰居甲得知此事,即每日自掏腰包提供 A 與 B 飲食,若遇 A 或 B 生病,也陪同就醫, 負擔車資以及治療上必要之費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若向乙請求餐費、車資以及其他醫療費用之償還時,乙得拒絕,因為甲管理事務違反乙明示 或可推知之意思 (B)甲管理事務係為乙履行法定扶養義務,雖違反本人之意思,仍得依民法第176條之規定請求餐 費、車資以及其他醫療費用之償還 (C)甲所為之管理屬於誤想管理,應依不當得利主張權利 (D)甲基於事務之管理,與乙之間發生契約關係
14 甲將其對乙之新臺幣(下同)50萬元金錢債權(A 債權)供丙設定權利質權,以擔保丙對甲之40
萬元債權(B 債權),而乙對甲亦有40萬元之金錢債權(C 債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對甲之 C 債權無論係於受設定質權通知之前或之後發生,於受通知後均不得對丙主張抵銷 (B)如 B 債權之清償期先於 A 債權之清償期,丙得於 A 債權清償期屆至時,向受通知設定質權之 乙,就擔保之債權額,為給付之請求 (C)甲、丙間之權利質權的設定,非經乙之同意,不生效力 (D)甲、丙間之權利質權的設定,以口頭約定即生效力
【非選題】 一、甲以其所有之 A 農地供乙使用,並由乙在 A 地上建造乙所有之農舍。其
後,乙與丙約定以各有二分之一應有部分比例自甲購得 A 地,但因受限
於農業發展條例之規定,丙無法就 A 地二分之一持分辦理移轉登記,丙
乃與乙約定:「由乙代表為 A 地之登記名義人,並允許乙使用丙之二分
之一應有部分土地,但乙日後出售 A 地時,乙須給付丙賣得價金之二分
之一。」
後因乙於未出售 A 地前死亡,A 地及 A 地上之農舍由丁、戊繼承、並辦
妥繼承登記。丙主張乙死亡時,原應將其於 A 地之二分之一應有部分移
轉登記於己,但因受限於前述法令無法進行,故丁、戊應依不當得利連
帶返還 A 地二分之一的價額於己。丙之主張是否有理?(25分)
【非選題】 二、經核准撥用為某政府機關眷舍之 A 房地原屬國有財產,於未完成撤銷撥
用程序之前,乃國有財產法所定之公務用公用財產,依該法規定不得為
任何之處分。詎料因主管機關失察,於撤銷撥用程序前,將 A 房地讓售
予申購該房地之甲並完成移轉登記;其後,甲復將該房地讓售予善意之
乙並完成移轉登記。
針對上情,主管機關以 A 房地仍屬國有公用財產為由,依民法第767條
規定,請求法院判決塗銷甲、乙二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甲、乙則主張
二人於申購及買賣 A 房地時均屬善意,應受土地法及民法關於善意受讓
規定之保護。雙方之主張,何者有理?(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