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第17條

科目:—|題數:16
第17條
最佳解

最佳解

建立於 2025年02月27日

第17條(得命義務人提供擔保並限制住居之情形)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1. 9 針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義務人若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或顯有逃匿之虞等情事,行政執行分 署得命其提供相當擔...
  2. 8 依據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執行處認為義務人有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
  3. 22 依據行政執行法規定,義務人在符合一定要件下,行政執行處(或分署)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 行,並得限制其住居...
  4. 34.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義務人有法律所規定之情形者,行政執行處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 並得限制其住居。但下列何種...
  5. 167.行政執行處得命義務人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其情形未涵下列 何者: (A)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者...
  6. 24 有關行政執行法時效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法院對於聲請法院裁定拘提之案件,應於 10 日內裁定;其情況急迫者,...
  7. 14. 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罰鍰處分作成前,違規行為人死亡並遺有財產者,得對其遺產為強制執行 (...
  8. 18.有關拘提、管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先向行政執行處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提出聲請 (B)義務人不服拘提、管收之裁定...